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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書》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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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號.第32卷.第1期.總第187期
查經小品
與神立約(出二十四3-11)
文/譚廷蔚




盟約非同契約
  相信參加過婚禮的人都聽過類似的誓言:「我 XXX 娶(嫁)你 XXX 作我的妻子(丈夫)。我願對你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順境或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對你忠實,直到地老天荒。」這是一對新人在神面前訂立的盟約。盟約(covenant)與契約(contract)不同。契約只是為了實現對自己有利的目標;盟約是共同委身於比個人目標更高的目標。

上帝與人結盟
  聖經裏的盟約範例就是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立的約。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中解放出來,並應許帶領他們進入屬於他們的土地。摩西頒布神的律法,而以色列人也答應遵守時,這盟約就變成真實,這是長久的委身關係。即使後來人悖逆違約,神的信實使盟約仍舊有效。出埃及記二十四章 311 節是訂立盟約的儀式,包括宣讀律法、百姓回應、獻祭及灑血。

  摩西在山上領受了耶和華的命令和典章後,就下山向聚集於西乃山山腳的百姓傳達這些誡命。聽到這些規定後,百姓一致同意由神主動立約,他們運用十九章8節的確認方式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二十四3)口頭上將自己與順服結合。摩西便寫下這些規定,成為合法條約。

  摩西第二天清早起來築壇獻祭,並按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立了十二根柱子,表示以色列眾人見證約的訂立。然後派青年人獻燔祭和平安祭,因為他們才有力量屠宰祭牲。燔祭是將祭物用火全然燒在壇上;平安祭則是將部分祭物焚燒,其他則由祭司及獻祭者和家人一同享用。獻祭的目的是表明獻身事奉,並與神有更親密的相交。至於祭牲的血,一半灑在壇上,一半盛在盆中以灑在百姓身上。摩西又將約書(參出二十一至二十三章)讀給百姓聽,百姓再次回應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二十四7)摩西便灑血在他們身上。這裏雖沒說明灑血禮儀有何意義,但其作用明顯是確立此約。

  摩西、亞倫和百姓的代表上山,在那裏他們經驗了神聖威嚴的異象——神的顯現。他們又吃又喝,此為立約的筵席,因為這種莊嚴的立約餐在古近東常是條約制定的組成部分。整個段落以這莊嚴的立約餐作結。

遵行神的盟約
  聖經常以婚姻表達神與人的關係,而這關係是以盟約的方式表達,但人常將這種關係視為契約關係,只為實現對自己有利的目標。無怪乎與神相交大多是想得到自己想要的,卻忽略配合神的心意、遵行祂的話這更重要的目標。以色列人回應「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也該是我們檢視自己與神關係的依據。
 

(作者是生命牧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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