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復活節期間,我重讀了托爾斯泰的名著《復活》。
《復活》的主角貴族聶赫留朵夫是法院陪審員。罪犯常常是被貧窮所逼而犯罪的低下階層,法院對他們冷酷無情,他也和別人一樣把他們視作例行公事,沒放在心上。但一次他驚奇地發現,被告瑪絲洛娃是他年輕時誘惑玩弄過的純情少女,她懷了孕,貧病交加,孩子死了,自己也被迫當妓女,後來被人誣陷告上法庭,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聶赫留朵夫卻坐在法庭上,當陪審員審判她。
聶赫留朵夫那刻良心覺醒。他向瑪絲洛娃懺悔,提出和她結婚,可是瑪絲洛娃不願連累他,固執地拒絕他的求婚。他於是將自己莊園的土地分給農奴,放棄一切財產,跟着被判流放的瑪絲洛娃的囚犯隊伍來到荒涼的西伯利亞。瑪絲洛娃最終和一位正直高尚的政治犯西蒙松結合,而聶赫留朵夫也在真實的行動贖罪過程中得到新生。
小說標題的含義
《復活》是指聶赫留朵夫精神上的新生。他一直是基督徒,但只有在青年時代,他的信仰才鮮活且具生命力。他第一次見到瑪絲洛娃時,對她的愛也是純潔的,但後來他在污濁的貴族社交圈發現自己的信仰方式被人嘲笑。在這些圈子,信仰只是生活裝飾品,不時引用信仰詞句以炫耀自己是正人君子,真的將它當作生活原則和指南是迂腐可笑的。他也逐漸沉淪,其信仰也蛻變成裝飾品。
但是他在這樣的生活中找不到快樂,瑪絲洛娃的案件讓他突然發現自己的醜惡,他贖罪的道路雖然驚世駭俗,遭到親友一致嘲諷,但是他在其中逐漸找回以前青年時代的純潔信仰和人生理想,也找回心靈的平安和幸福。
耶穌受審場景的悖謬
《復活》的審判場景中,坐在審判台的是真正的罪人,被告卻是無辜的受害者。這也出現在耶穌的審判中,審判官彼拉多不關心正義,只關心案件會否影響自己的統治。既然以色列的宗教領袖想除掉耶穌,這對自己也無大礙,他決定給他們賣個人情。
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熟讀舊約聖經,但也跟從同一邏輯—真理其實並不重要,關鍵是耶穌會否威脅自己對猶太人的統治和威望。十字架的終局其實是這邏輯的具體實現。
即使當時的普通民眾對救恩的認識也非常膚淺,連耶穌的門徒也以為跟着祂,就能在其成功之日名利雙收。當他們發現耶穌被羅馬士兵追捕,立刻逃之夭夭,不想被門徒身分連累。
托爾斯泰敏銳地發現,世道從沒因耶穌所經歷的不義而改變。《復活》中幾乎每個人都以類似的邏輯生活。官宦、貴族和普通民眾關心的不是正義,而是自己小範圍的利益是否受到損害。只要自己或者自己的小族羣平安順遂,所謂正義、冤情和別人的悲慘命運都不是他們的真正考慮。
這些人不缺乏整部聖經或舊約部分的教導,但是他們的心靈沒有理解死而復活的含義。上帝盼望的是改變他們的生命狀態,從而與上帝心靈相通。他們在精神層面上是死亡的,而上帝賜予的復活不僅代表肉體的復活,也是生命狀態的改變和精神上的新生。
復活所詮釋的福音
《復活》通過聶赫留朵夫精神上的新生重新詮釋福音。聶赫留朵夫從小接受基督教教育,也有美好的理想。在他口心如一地生活,真正理解福音精神時,他無論對愛情還是生活都有深刻的熱愛。但當他違背良心,用一筆錢打發他誘姦的少女瑪絲洛娃,或者和上流社會同流合污地欺壓弱小、玩弄感情時,他雖然享盡榮華,心中卻沒有真正的幸福感。
後來他在艱苦的懺悔和贖罪中,靈魂得着新生。他為此放棄一切財產、名利,以及受人尊重的職業和身分,雖然他的生活和苦役犯一樣艱難,但是精神得到解放,心靈也獲得平安。在小說結尾的點睛之筆,托爾斯泰描述聶赫留朵夫看福音書的感受:
「他通宵沒有睡覺。他像許許多多讀福音書的人那樣,讀着讀着,第一次忽然領會了以前讀過多次卻沒有注意到的字句的含義。他像海綿吸水那樣,拚命吸取面前這本書裏重要而令人喜悅的道理。他讀到的一切似乎都是熟悉的,似乎把他早已知道卻沒有充分領會和相信的道理重新加以證實,使他徹底領悟。現在他領悟了,相信了。」他終於找回年輕時代的基督信仰,贖罪之旅讓他的心靈再次復活。
從復活反思救恩的重要
重讀托爾斯泰的《復活》,我彷彿重新理解今日生活的社會,並理解它為何如此需要上帝的救恩。今日的政治領袖、宗教領袖和普通民眾與兩千年前耶穌生活的時代和托爾斯泰生活的十八世紀沒甚麼巨大改變—即使有基督信仰的名號,膚淺的信仰並無法讓我們與上帝的心靈相通。當我們的良知被教會內部的權力名利綁架了,我們的所作所為可能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這樣的信仰狀態和耶穌生活的猶太社會,以至以基督教為國教的十八世紀俄國社會類似,也是僵化死亡,沒有真正福音精神。耶穌來到世間帶來的福音和拯救就是為了改變這種信仰方式。讓我們真正地從心靈層面復活,而我們基督徒相信的肉身復活和永生也和這樣的心靈復活緊密相連。
(作者是語言學博士,現任教於美國芝加哥的西北大學)
(本欄歡迎讀者投稿,稿例請參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