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基督徒。」
雖然我是一名基督徒,但原來我很少說這句話,以至於當需要說這句話時會有點兒「扭擰」,可能因為聽見別人說這話,大多是想趁機往自己臉上貼金。實際上基督徒「身分」更多時候是不辯自明的,如謝飯祈禱、讀聖經、星期日上教會、唱詩歌(常會走音)、十字架配飾、凡事感恩、不支持婚前性行為、不講粗言穢語、不吸煙……先不論形象刻板,做到十份之七,這人大概是基督徒了。
「形象」顯示主權身分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象、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創一26-27)
創世記記載人擁有「上帝的形象」,歷來神學家對此都有不同解讀。若將經文置放在古近東文化中,舊約聖經學者有這樣的詮釋:古近東的皇帝會在其轄區豎起他的「形象」代表其主權,「形象」須由皇帝正式授權
1,就如硬幣、郵票上的英女皇頭像。創世記記載人擁有上帝的「形象」,這個「形象」彰顯了上帝在地上的主權,人被賦予職分與責任代表上帝治理大地(參創一27-28)。而「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除了是上帝的賜福,也是上帝在地上主權彰顯的提升。
在古近東研究中,皇帝通常獨享「上帝形象」的稱號,以確立皇權神授的霸權地位
2,只有管治階層才能代表其神明,以凌駕其他人。但在創世記中,上帝藉祂的「形象」表明祂是地上的最終主權者,卻也藉此賦予人人都平等享有代表祂管治全地的地位。
上帝形象的天國子民
從創世的角度,人受造出生就擁有代表上帝的身分,這身分最終指向上帝的主權。
大多數情況下,「國民身分」是不需要討論的,身分證上已白紙黑字清楚說明。不過身分往往需要他者喚醒,正如嬰孩剛出生時沒有自我意識,需要與照顧者互動,才發展出「我」與「他人」的概念。當我們談論「天國子民」的身分,這身分在日常生活以至生命中有多常被喚起?
記得 2019 年夏天我身在德國時可謂身心割裂。一方面只能透過網上新聞直播及社交媒體關注香港的一舉一動,並在通訊羣組中知道在港朋友和團友的情況;另一方面,德國的生活平靜如常,儘管身邊的外國朋友會問及香港發生的事,但頭腦的知道與情感的明白是有分別的。原來身在異地時的身分認同和意識才最強烈,有些事情擊中了心臟,也有自豪與內疚懊悔的時刻。身分除了與認知相關,更與情感緊密相連。
願我們被喚起天國子民這身分,推動我們要以天國的價值觀在社會實踐使命,也與我們的情感相連,成為會讓我們心動、自豪與感到被愛的身分。
(作者是 90 後信二代,現正進修神學。)
註釋:
-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London: SCM Press Ltd., 1972), pp58-59.
- Richard Middleton, “The Liberating Image? Interpreting the Imago Dei in Context”, Christian Scholar's Review, 1994, Vol.24 (1), pp.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