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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書》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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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號.第26卷.第2期.總第158期
現代門徒行傳
說在前頭的話
朝朝



  提阿非羅是蒙神所愛的一位通達、成熟的有識之士,是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的共同寫作對象。路加醫生寫了路加福音作為前卷,使徒行傳乃是續集。兩卷書的分界點,是復活了的主耶穌基督升天。

  使徒行傳一章 1 至 3 節的引言,補充了路加福音沒有提到的、主復活後四十天內事蹟的一些細節:「祂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一3)除卻四福音所記錄的,復活主所行所言,其實都有相當多事蹟未被記錄。四十天內的、使徒行傳所提到的、新約聖經所述及的、主在歷代教會所行的,實際上都有相當多事蹟未被記錄。而復活了、升天了的主,常與遵行大使命的眾門徒同在。祂的作為從未停住,祂的恩惠從不止息。祂是歷代眾信徒皆能親身經歷的、真實的恩主。

  未被記錄於正典的事,並不表示那些事就不曾發生過。即如我們寫週記,也沒可能將整週發生的所有事完全記錄。記錄者總按其目的記錄,寫作者總按其目的寫作,未將所有事寫下,是很自然的。然而,書上未提到的事,不代表就沒有重要性。四福音在提到相同事蹟時會有出入,是因為作者不同、領受有異、寫作各人都被自己的觀點角度影響。雖此,當我們用「合參」的方式讀四福音,所得到的資料和信息,就比單獨一本福音書更完整和豐富。約翰深明此理,因而他在約翰福音結尾時,說了這樣的一句話:「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二十一25)使徒行傳記錄了一段神作為的歷史,最後一節的經文是:「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二十八31)這也是個「待續」的寫法。

  新約正典於公元 397 年於迦太基會議定案以後,神的作為並不停止,誰會繼續寫神的作為?遵行大使命的人,常能經歷神的同在。醫病趕鬼、神蹟奇事,常有發生,這些事要讓誰作記錄?這許多年的教會歷史建制,孕育了眾多學說。有些學說禁制人繼續傳講神的活潑作為,說正典定案以後,再無神蹟奇事,因為正典完成了,就已不再需要新的神蹟奇事云云。而我宣道幾十年來,自己親身經歷、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的神蹟奇事,是真實發生的。神的奇妙作為,誰能禁止我不傳揚!感恩受邀,為這次再讀使徒行傳,寫下一個現代門徒遵行大使命的遭遇、感受與見證。

  願主的名得著當得的稱頌,願主的教會同得建立。

(作者是獻身泰國宣教數十寒暑的宣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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