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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號.第26卷.第1期.總第151期
訪宣、短宣與長宣之分別
黃宇奇



長宣(長期宣教士)

  • 受差派,離開家園到宣教工場以全職方式,為主作見證,是宣教事工的主力。
  • 以籌款方式,接受愛心奉獻來支持在工場的生活費用。
  • 以帶職事奉(Tentmaker 織帳棚)的身分,在工場一面工作一面宣教。
  • 接受差派機構在行政及事工上的督導和問責,按時提供工場報告及代禱信與後方保持聯絡。
  • 通常以二至四年為一個任期,在兩個任期當中有「述職期」,為期由幾個月至一年不等。
  • 述職期間被安排到各教會分享事工,鼓勵會眾在禱告,行動及經濟上參與宣教事工。


短宣(短期宣教士)
  • 在職人士願意放下工作一至兩年時間,參與宣教服侍。
  • 大學生在畢業前後,用一兩年時間在宣教工場協助宣教士。
  • 特別是在一些跨文化或發展中國家的體驗。
  • 經歷接觸不同文化的生活,親身體驗和認識宣教士的日常生活。
  • 鼓勵工場上的宣教士,成為他們的事工及禱告夥伴。
  • 透過工場的參與,更清晰的異象,為將來獻身長宣打好根基。


訪宣(訪宣隊)
  • 特別適合青年人利用假期到宣教工場觀摩、學習、體驗。
  • 提供特別的協助,如醫療、專題講座、培靈佈道、建築維修等。
  • 學習如何欣賞及觀察當地文化、團隊合作精神、保持靈活變通、順服隊長的帶領。
  • 隊員從訪宣回來,透過反省檢討,與別人分享異象與負擔,藉著禱告尋求神在他們每個人身上的旨意。
  • 差派教會可與宣教工場建立一個長期事工的夥伴關係,有利在教會推動大使命。


(作者為美國中信海外差傳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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