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中的聽話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愛心的回應。這是耶穌基督對順服聖父而留下的榜樣。
「順服」是聖經中重視的一個事奉者的基本品質。當它在聖經中出現時,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人對神的順服;第二類是信徒對世上執政掌權者的順服;第三類是信徒彼此之間的順服。這三種順服都是必要的,也沒有一樣是容易做到的,彼此之間也都有關係。但在筆者本身的經驗中,第三類信徒彼此間的順服,似乎是華人文化背景的信徒特別需要注意的。因此本文將從這個角度分享筆者的一些觀察和心得。
順服的基本困難 常覺得,每當聽到「順服」這個名詞時,腦海中會立即將它譯為「聽話」,跟著就聯想到社會上各式各樣的權威人物(有時是某些父母)。因此,「順服」這個名詞也就被等同為「蠻橫無理」的權威,與「自由」、「平等」、「民主」這些現代價值對立,不能接受。
一個相當吊詭的現象是:根據一些研究華人文化的學者報告指出,華人傳統文化中最重要的倫理主軸是父子關係,在同儕間原也沒有所謂平等關係,而必須「稱兄道弟」,以維持「長幼有序」。這樣一個文化特質實際上卻又導致「自由」、「平等」難以實現。西方「自由」與「平等」的觀念原就是反對僵化的「長幼有序」的倫理制度,而隨後發展出來的民主制度,它假設的基本運作法則是「彼此順服」的觀念。因為人人平等、自由,所以沒有人可以終生做總統,而總統任滿之後,就必須服從另一位總統的決策。換句話說,沒有順服,自由、平等與民主的社會便沒有實現的可能。沒有順服的社會,事實上就是「亂」的無政府主義社會。
在教會中,順服之難,並非信徒不知道順服的重要,而是不順服的人常會搬出「順服神,不順服人,是應當的」這個聖經教訓(徒五29)。若是有人打起「上帝的真理」或「聖靈的啟示」的旗號,結果當然也是「只有你聽我的,絕無我聽你的,因為我的意見不是我的,而是上帝的」。所以教會史上到處充滿更正致分裂的史例,而強調聖靈啟示的教會也有同樣的現象。最近台灣的唐台生事件基本的原因,恐怕也是這種心態。許多時候,這其實是頗嚴重的自高自大,更是曲解、誤用聖經的教訓,是我們更正教要檢討、悔改的。
順服的基本環境──愛的團契 談到順從,我們常想到主耶穌基督在世的榜樣,以聖子對聖父的順從為最高的榜樣。但是,我們卻往往忽略了經文中另一個重要的真理,聖父與聖子之間不是單面的關係。在約翰福音中,我們看到的不僅是子對父的順服,也是聖父對聖子的愛(約五23,十七26)。同樣,當使徒保羅要求妻子順服時,也同樣要求男人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一樣(弗五25),而且在這段經文中基督是先為教會捨己,不是教會先順服基督;正如約翰福音也說是聖父在創世之前就愛子一樣。今日的教會與事奉神的人若要解除順服的困難,聖經這個明訓是極需注意的。在沒有愛的環境中,除了對立之外,我們還能盼望甚麼呢?
事奉神的人常經歷的一個困難,是覺得信徒、長執或同工有時並不順服。在這種情形下,希望別人順服的人、特別是年輕的傳道人常會「要求」人順服。從權柄的角度看,這是對的,因為聖經確實要人順服權柄。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於人性中原有的自高自大和權力的普遍濫用,「要求」給人的感覺往往是等同「霸道」;因此,期望他人順服的人唯一途徑,就是愛心的犧牲與事奉。
順服的基本條件──自知與信心 聖經中的聽話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愛心的回應。這是耶穌基督對順服聖父而留下的榜樣。約翰福音中耶穌基督順服的典範就是祂走上十架的路。約翰也告訴我們,祂「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中」,所以祂作僕人為門徒洗腳(約十三1)。在聖經中,順服、謙卑與愛心都不是弱者被欺凌、被迫、無奈的行動,而是一個富有者,握有權力者,展現自信的表現,所以也是自動、出於志願的行為。在沒有愛的人世間,若要等待愛的環境出現才順服,恐怕我們也就難以看到這品德的表現。但是耶穌基督基於神對祂的愛所產生的認知,卻能接受人世間最不公道的冤案。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耶穌基督上十架前向聖父提出工作報告。在禱告中,公義的父這名詞突然出現(約十七25)。從世人的角度看十架,它是全面否定了人生一切的工作。耶穌基督怎能知道祂的順服不是失去一切呢?因為祂知道,也深信公義的父會在祂離世後繼續工作,而工作原是聖父自己差聖子降世的目的!神要完成的事,絕不會因為我們的不順服而不能完成,反而是要藉我們的順服來完成。
結語 順服是一個飽受扭曲、誤用的價值,但卻又是聖經的神所重視的價值。在一個扭曲的世代,事奉神的人手中握有權柄時,需要建立一個愛的團契以贏得人的信任與順從;而所有希望贏得他人順從的人,也一樣要建立愛的團契。面對順服而困惑的人,則必須記得耶穌基督自己留給我們的榜樣是:要對神的愛和公義有把握。
(作者陳濟民博士乃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本文乃蒙作者允許轉載自其著作《輕易坦蕩事奉主》。本刊編輯有感該書尚有許多好文章,值得有心事主的信徒細閱,遂以自由奉獻方式向該院索取若干數量,讀者如欲索取此書,請填妥下列表格,並親臨本會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