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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孩子,並不是個個可以理所當然的成為基督徒。家族每個成員的信主或不信主,都需要由他們自己做決定。但《聖經》很清楚告訴我們,把我們所信的傳給下一代、培育他們成為耶穌的門徒,是我們這一代信徒無可推諉的責任。
海明威(1899-1961)成長於一個敬虔家族。他的祖父,安遜,服役內戰後,便參加福音派惠頓學院附設的教會聚會。他是一位有規律、認真以及敬虔的基督徒,在擔任芝加哥基督教青年會副總幹事的時候,成為福音派慕迪神學院之支持者。
在教會,安遜熱心於事奉,是教會的執事;在家庭裡,他領導全家人敬主愛主。他曾見證說:他的家庭每一餐都會一起先謝飯禱告才開始進食,而每個主日他們全家都一齊上教會。每星期有六天的早上,他更會聚集家人一起做個簡短靈修。
安遜與妻子育養四子二女,經常將他們帶到主前,使他們一個一個在主前決志信耶穌。他們的兒子艾迪長大後成為醫生,娶了一個也是成長於基督教家庭的女子為妻。
艾迪夫婦在育養孩子時,也跟隨父母的腳蹤,把耶穌帶到孩子的生命裡。他們的兒子海明威不但每主日隨父母上教會,也還似乎已把自己委身於基督信仰。童年的海明威愛讀舊約《聖經》,「因為裡面有許多打打殺殺的故事」。到了少年期,他參加教會詩班、少年團契。他還在少年團契擔任司庫,也幫忙籌辦團契活動,並偶爾會在晚堂聚會分享信息。在人看來他當時是個相當熱心的信徒。
高中畢業後,他便離開家鄉,四處遊歷。曾有一段日子在歐洲報館擔任記者一職。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為尋求新經歷,冒險跑到前線擔任紅十字會救援車的義務司機,不久之後更成為步兵。1921年往法國定居,數年間,便寫了兩本小說,成為舉世聞名的文學創作者。
孩提時代的家庭信仰生活與教會活動,顯然沒有在海明威心裡打下穩固的根基。他只會偶爾仍記得母親的教導:「不可忘記你在天父、在你救主耶穌基督裡面的責任。」但他最終還是拒絕耶穌。他在世的最後年日,充滿苦澀及沮喪。62歲那年,他在絕望中了結自己的生命。
多麼可惜啊!這位大文豪,在文學界雖然享有盛名,並曾先後獲得普立茲(Pulitzer Prize)及諾貝爾文學獎(Nobel Prize,1954,憑《老人與海》一書得獎),死時卻如此不快樂、如此絕望。倘若他願意接受家族所留下來無價之寶的信仰,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主耶穌,他就可以肯定有不一樣的人生,也肯定會為文學界帶來不一樣的氣象。
在神家沒有孫輩 從海明威的例子,我們可以知道,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孩子,並不是個個可以理所當然的成為基督徒。美國達拉斯神學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有一教授,Albert Siegel,曾說:「當我們育養孩子時,要緊記一件事,就是人生下來就有反叛的天性,因此,每當有嬰兒在我們中間誕生,我們都必須預計要用二十年時間來感化他們。」
這個理論也很適用於對基督的信心。常言道:「神沒有孫兒。」凡接待耶穌並信祂名的人,他們就是神的兒女(約一12)。即使是來自最虔誠的家庭,家族每個成員的信主或不信主,都需要由他們個人做決定。但《聖經》很清楚告訴我們,把我們所信的傳給下一代、培育他們成為耶穌的門徒,是我們這一代信徒無可推諉的責任。
《聖經》一開始便在這方面有很清楚的吩咐,說神眷顧亞伯拉罕,乃「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十八19)而猶太教的中心教義,也是要神的選民積極而又有系統地把信仰一代傳一代。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六5~9)這數節經文是神給我們的教導,為我們樹立了很好的藍本,告訴我們,如何把信仰傳給下一代。共有三個步驟:
一)建立良好關係 要把信仰傳給孩子,便須與他們有良好關係。聖經給我們的榜樣就是:「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六7)父母需要付出時間與孩子相處。彼此建立良好關係後,才可以對孩子作教訓,與他們談論自己所信的耶穌。我們絕不能奢望,不把時間投資在孩子身上,便可把他們帶到耶穌面前。
近數十年,家庭生活正隨社會的急劇轉變而變化,例如「都市化的生活、父母均出外工作、高科技發展驅使家庭成員各自有自己的世界」等等,都使今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難以建立,甚至家庭成員的關係彼此也漸趨疏離。
即或如此,我們仍必須努力嘗試與孩子建立良好關係。若與孩子沒有真誠及深厚關係,我們便難以把真理傳授給他們。我們或坐、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來,都必須殷勤教導他們認識主。換句話說,神希望我們藉任何的接觸,來教導子女認識神的真理,即使是在屬世的環境中。
雖然在今天的生活環境來說,花時間與孩子相處比以前難得多,但這卻是必須又一定要做的事。即或這代表著要我們付出額外努力來就近他們,我們也要設法投入他們的世界,融入他們的興趣,找機會與他們建立鞏固的關係。你可以「約會」孩子,跟他們談近況;又可在夜間的上床時間,輕輕進入孩子的房間,坐在床邊,與孩子閒聊片刻;也可以偶爾與孩子一起做點事,以致有更多機會與孩子交談。我認識一位父親,他為了要與女兒有更多的時間共處,便在後園與女兒種了一個小小菜園。良好的關係,可以在少少的時刻甚而屬世活動中得建立。
二)要有以身作則的榜樣 透過榜樣把信仰傳給下一代。我們若期望孩子把神的話語記在心上,我們便須自己先把神話語記在心上,就如神所吩咐:「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六6)
因為孩子每天都看著我們做人。我們以身作則的榜樣,比我們口中所講的更有效。倘若我們要強而有力的把信仰傳給孩子,我們便必須要先有堅強而充滿活力的信仰生命。我們可以每天為孩子禱告,更可以與他們一起禱告,並把我們內裡的期盼向神傾訴,祈禱求神「藉著聖靈賜給(他們)力量,使(他們)內在的生命強壯起來。又祈求基督,藉著(他們)的信心,住在(他們)心裡,使(他們)在祂的愛中有根有基。」(弗三16~17 現代中文譯本)
藉耶穌而來的生命改變,是讓信仰代代相傳的最佳途徑。這並不是說我們一定要在孩子面前有十全十美的生命,不,這是沒有可能的事。但生命中所流露的坦誠與脆弱,較虛假的完美生命來得有感染力。
一位曾在少年期離開教會、在信仰路迷失多年的姊妹,在回轉後稱,她的基督徒父母做錯了的一件事,就是他們從不與孩子分享他們的信仰,包括從不向她提及他們在當中的掙扎。「我從未聽過他們談及對罪的掙扎,以及他們正閱讀甚麼書,又或他們在主日學學了甚麼;在我的童年中,父母的信仰從不曾令我感到真實;我只知道他們每主日上教會,卻感受不到他們活在信仰中。也許這是一般基督徒父母都會犯的錯誤,不認為坦誠生命可以幫助孩子成長。尤其有關屬靈上的事。」
生命中的坦誠與弱點,常可立即引導我們承認錯誤,即或在孩子面前。Josh McDowell曾寫道:
「我和妻子把家由加州搬到德州,不久之後,十五歲大的女兒對新環境感不適應。一個晚上,女兒就她的不適應表達了意見,我聽後非常不悅,衝口而出說了一些頗令她難受的說話。
「之後,她返回自己的房間,而我則返回自己的床上睡。過了十五分鐘,妻子進來,把我叫醒,說:『你需要向女兒道歉,你剛才說的話太傷害女兒了。』我在昏睡中(也夾著我的自尊)對妻子說:『不,待明天早上才處理吧!』妻子卻堅持的說:『不,你一定要現在處理你們之間的張力。』於是我爬起床,穿上睡袍,走到女兒的房間,向她道歉。我向她承認自己的錯,說我剛才的說話太過分,是我不該說的,我向她說對不起。我在這個晚上所流露的真性情,雖然令我非常難受,但卻可讓我和女兒之間的關係更密切起來,這比我做任何其他事更見效。」
這正是我們的孩子一直想看見的榜樣:以真誠而不掩飾的生命把信仰留給孩子。
三)與子女分享真理 藉教導把信仰傳給下一代。要為孩子灌輸鞏固的信仰基礎,作父母的就需要委身於「殷勤教訓」、隨時隨地與子女「談論」、把神話語「寫」下來,引導孩子學習神的真理(申六5~9)。以前的社會沒有現在的發達,因此作父母的,常有許多機會透過與子女在田間、在廚房一起勞動的時間聊天並教導,而孩子亦常有機會看見父親如何抗拒罪的誘惑,以及親耳聽到母親如何向父神禱告。
現在的小朋友每日的生活,除了上課外,也充滿活動,包括美術繪畫、籃球、足球、鋼琴學習、芭蕾舞等等,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作父母的就此可以放棄信仰的傳遞。剛好相反,孩子這樣忙碌的生活,正好代表著我們更需爭取每個機會來教導及訓練孩子對主的信心。
教導 在教導孩子認識基督真理時,必定要善用所有資源。不要只是自己製造學習的環境,也要把教會活動列為子女學習真理的渠道之一,讓孩子可以透過教會的主日學、青少年團契等群體生活,得到信仰與屬靈生命上的支援。要育養孩子成為基督徒,是需要有教會這個大家庭的整體協助,方能讓孩子在一個充滿基督真理的群體長大。尤其是那些在家中沒有好榜樣的父母,現在就更需要以不同的方式來教養孩子。
與此同時,作父母的一定要小心,不要把教導孩子認識真理的責任全卸給教會。我們的先祖便曾提醒我們,在育養子女時「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下)
訓練 訓練孩子與教導孩子兩者都同等重要。我們不但要把他們需要知道的真理告訴他們,我們也一定要幫助他們把真理活出來。即使是最年幼的孩子,我們也可以教他們作簡單的禱告,引導他們學習為朋友為家人代禱,讓他們感受當中代求的喜樂與榮幸。
當孩子稍長大,我們就可以訓練他們在家庭崇拜中帶領靈修,訓練他們學習如何教導弟妹認識真理。青少年階段的子女,更可被訓練成為少年團契的導師,讓他們學習帶領少年查經班,也訓練他們服侍社區中有需要的窮人。基督徒父母、祖父母、牧者、老師以及青年工作者等,都可以嘗試帶不同年齡的孩子,好叫孩子們能透過與我們一起活動以及事奉的時間,從我們身上的榜樣,看見基督信仰如何被活出來。
把信仰傳給下一代,比一切更重要。無論我們的事業如何壯觀、我們的節目如何精釆、我們講過多少篇信息、我們在教會參與過多少事奉、參加過多少個查經班等等,這一切都不及讓下一代承接我們對主的信心來得重要。願神幫助我們,也願有一天有人對我們說,當他們還是孩童時,他們如何因著我們的影響而對主有信心。就如使徒保羅對提摩太說:「我記得你那純真的信心,就是你外祖母羅綺和你母親友妮基所有的那種信心。她們的信心,我相信你也有了。」(提後一5現代中文譯本)
(本文乃譯自“Passing On the Faith”,原載於Moody Magazine, September/October2000;作者Bob Hostetler與妻子及兩名孩子居住於美國俄亥俄州。Copyright Bob Hostetler. Used with the permission of the auth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