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號    Bookmark and 
Share   
 
權力

  第一次覺得權力有那麼好。 

  一向都說:以權謀私、權力使人腐化、官商勾結...不論耳聞目睹,多的是一面倒的負面故事。直至看到紐約的檢控官行使職權,調查財雄勢厚卻貪得無厭的互惠基金公司(mutual fund company),揭發他們和大戶之間怎樣勾結,侵害我們這些小戶的利益,然後檢控官向他們施壓,要他們補償小戶的損失,才感到有權力也可以做好事,替被魚肉的小民伸張正義。 

  權力的目的本來就是要服務群眾,不是謀取私利。耶穌早說過:「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馬可福音十44)。這就是眾所周知的「公僕」概念。可惜人性醜惡,實行起來的時候,就變成了歷世歷代以來有目共睹,且被視作理所當然的:掌權者高高在上享受特權,公眾倒成了僕人。這是世人都有罪的一個有力證據。 

  耶穌基督不只教我們正確的概念,祂還以身作則,付諸行動,為我們降世,勞苦奔波,直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降世的目的「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十45)。有誰像祂,真的服事群眾,直到犧牲自己?這是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創造宇宙全能上帝給我們留下的腳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