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號.第7卷.第6期.總第42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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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

--陳進興歸主的震撼

  陳進興終於伏法了,這是他落網時就已預料得到的結局。這幾天媒體注意的焦點卻是他出書悔罪、捐贈器官的動作,惡魔、信徒似乎是兩個極不相稱的身份。報章質疑他信教出書究竟有幾分懺悟、幾分真,檢察官壽勤偉頗不以為然地表示,這種罪大惡極的人,憑什麼要求被害人家屬寬恕他?當年緝捕他的刑事副局長侯友宜更是憤慨地指出,陳進興罪無可赦,他的懺悔無法彌補所造成的傷害,更有人認為,臨終才抓住宗教護符,未免太投機取巧。 

福音是否受創者的絆腳石?
  記得兩年前神學院的年終禱告會中,主席鼓勵每位同工分享一件感恩事項,我個人分享的就是白案三逃犯終於落網了,從此下班以後不需再提心吊膽,害怕逃犯闖進家門或躲在家中。相信當時許多北部婦女的心中也落下大石。 

  然而對那些受害者家屬、被強暴的婦女,那揮之不去的噩夢,是否隨著陳進興的信主而更雪上加霜?有位身心受創的婦女說要天天咒詛陳進興,讓他的靈魂永不得超渡。 

  槍決當晚,有位被害婦女激動得想放鞭炮發洩。如果我是受害者,大概也會有如此的反應吧!然而基督的救恩使陳進興過往罪惡,在神面前一筆勾銷,必然有人(包括基督徒)大喊不公平。基督教福音是否會因此成為這些受害者的絆腳石? 

聖經歷史不乏陳進興案例
  聖經的描述常常暗藏玄機,尖銳而諷刺。當以色列人的仇家亞蘭(即敘利亞)大將軍乃縵病得醫治而信主以後,他發誓許願,從此以後不再拜別神;但他那個時代,多半以色列人都在拜偶像,只有以利亞、以利沙等七千人未曾向巴力屈膝。乃縵認識了獨一的真神,而以色列人卻不認識神、不留意神的作為。當乃縵的痳瘋得醫治時,告知以利沙的門生基哈西卻因貪財、欺騙而被神管教,反而長了大痳瘋。您以為以色列人比敵人可愛嗎? 

  尼尼微人的謙卑悔改,與先知約拿的自以為義更是強烈對比。當約拿接到神的徵召令時,就開始當逃兵。他知道自己講道一向大有能力,尼尼微人聽道後多半會悔改。辯才無礙的他,只消一句話「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就使同船乘客大大懼怕,他們依照先知的指示,將他拋在海中,果然狂浪平息,先知說話大有果效。他也深知神的性情,若尼尼微人「悔改」,神必會「回心轉意」,這太便宜他們了。先知巴不得尼尼微繼續作惡,然後被神消滅。神要傾覆尼尼微真是大好消息,他們罪有應得。 

神早已預備人心接受福音
  有人懷疑,為何殘暴邪惡的亞述王與尼尼微城的居民如此心軟,幾乎一聽見先知的宣告就立刻悔改,太戲劇性,這段歷史是否可靠?是否有誇大的嫌疑? 

  事實上,當神要拯救一個人時,必然長久在預備、安排。主前第九世紀中葉,亞述國勢一落千丈,約有半個世紀之久,鄰國巴比倫、敘利亞、以色列都拒受亞述管轄,許多附庸國也相繼叛變。當約拿到尼尼微時,已有一連串天災人禍正蔓延全國,奪去許多人的性命;加上日蝕的景象,更使亞述全國驚慌恐懼。環境早在預備這個高傲自大的國家接受福音。陳進興的信主應該不是突然心血來潮、臨終的賭注,相信神早已預備他的心。再說,人總是要到走投無路時,才會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神的救恩,不見棺材不落淚的,歷史上不只陳進興一人。 

迷失的聖徒
  約拿傳福音的果效非常成功。尼尼微通城的人都謙卑地悔改,他們自知過往行惡太多,只敢說:「或者」神轉意後悔(參約拿書三章9節)。愈是罪大惡極的人,愈是能體會恩典的寶貴、感念主的寬容大愛。 

  向陳進興傳福音的新竹大矽谷基督徒媽媽小組聽到他信主後,有人高興得差點暈過去。約拿卻是氣得發昏、大大「不悅」(與約拿書一章2節尼尼微的「惡」達到神面前,是同一個字)。 

  約拿好像浪子故事裡的哥哥,因著對弟弟的嫉妒、嫌惡,對父親的忿怒、不諒解,他站在門外生悶氣,最後還是父親出來打圓場。神兩次對約拿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約拿書四章4、9節)先知仍義怒填膺、理直氣壯地頂嘴:「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有人說,如果毛澤東得救(據言他死前有美國新聞記者向他傳福音),那麼天堂我也不想去了!言下之意,人的公義原則比神的慈愛重要。 

  浪子哥哥的迷失其實比浪子的過犯更不容易被察覺,而多半人是在扮演哥哥。哈佛大學盧雲教授說,聖徒的迷失與他們想要為善行義的渴望緊密地相連。大兒子是多麼地迷失,他在自己家中成為異鄉人,抱怨得到的愛與理當的報酬沒有弟弟多。對於無法接納浪蕩子悔改歸家的人而言,就好像浪子的哥哥一樣,比浪子還要迷失。 

  這種緊張的對峙在耶穌時達到最高潮。耶穌對拿撒勒會堂的以色列鄉親父老說:我對你們說實話,當以利亞的時候,遍地有大饑荒,那時以色列中有許多寡婦,以利亞卻只奉差去餵養西頓的一個寡婦。先知以利沙時,以色列中有許多長大痳瘋的,但只有敘利亞的乃縵得潔淨(參路加福音四章25-28節)。會堂裡的人聽了都怒氣滿胸、咬牙切齒。在神的眼中,真正失喪的人不是妓女、稅吏那類罪人,而是當家的祭司長與文士。究竟神公平的原則在哪裡? 

神作事的方式迥異世人
  耶穌似乎故意激怒道貌岸然的衛道人士,他更重要的目的是指出福音的公平性,外邦的罪人只要願意悔改,一樣有機會得救;神的救恩臨到人常是以一種出人意外的方式。 

  就世人看來,作惡多端的人進天國是不公平的,就神看來卻是公平的,因為普天下的人都是按此條例得救,即神的法外開恩及人的因信稱義,不分種族、性別、階層、愚智、貧富等。被眾人逮個正著的淫婦是罪人,旁邊那些正要執行審判的人也需要省察己過。在外流浪的敗家子是罪人,而在家中不知欣賞父親恩典的哥哥也同樣需要悔改。 

  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是,人的道德、能力、成就絲毫不能使人得救。十字架拯救的方式顛覆世人的倫常標準。英國牛津大學教授魯益士(C.S.Lewis)的「夢幻巴士」一書中,悔罪的凶手職員死後進天堂,而自認好善樂施的老闆卻下到地獄,簡直是駭人聽聞,但絕對是可能發生的。十字架,就信的人而言是房角石,就不信的人而言是絆腳石。保羅說,神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 

  諾貝爾物理獎得主費曼(C.Feyman)追求真理的執著、誠實、用功及教學的黠智令人敬佩。他是天才,是神給人類的禮物。康來昌牧師說,費曼一生追求真理,卻不相信聖經中的神是真理之神。我們遺憾費曼這樣的人未能認識神,未能得救。想到在天國中最小的比他還大時,基督徒實在應該謙卑、感謝神莫大提拔的恩典,努力去宣揚十架的真理。 

世人的疑慮
  有人擔心陳進興的例子會引來後遺症,會不會有人效法他作惡多端,到最後嚥氣前才接受主;如此既能享受罪中之樂,又能進天國,多划算。我個人以為這種可能微乎其微。 

  首先,雖然信主後,神不再記念過往罪惡,但犯人還是要面對世上的法律制裁。如報紙的標題:「他的罪,令人髮指;他的死,成全正義」。神的赦罪並未豁免他不受國法的審判。 

  陳進興寫信給大矽谷媽媽小組時,也承認法律的制裁是神公義的彰顯,「那段為非作惡、心驚膽戰,如同行屍走肉的日子,不堪回首,如今我終於回到天父面前,這樣說,好像否定了我的罪惡,其實不然,法律已經審判了我,神的公義已經顯現出來。」 

  其次,一個人相信耶穌的時間表由不得人自己的計劃,而是神主動揀選、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其實陳進興周圍的佛教徒不少,他自幼信佛,他的妻子、進南非武官家勸他投降的謝長廷、楊姓恩人皆為佛教徒,而他一直覺得與佛教無緣,而基督徒媽媽小組、南非武官一家、孫越等人去向他傳福音時,他很有反應,他說早就願意信主,他相信他已經在神的安排、掌握中。 

  據某報說,陳進興臨死前改變信仰,因佛教輪迴說將使他死後不得超生。且不管陳進興信主的動機,就宗教教義來說,這正是兩種信仰的分野,輪迴說意味著人永遠沒有重生的盼望,每一世都活在無窮無盡的糾葛當中。基督教徹底破除這種無止境的冤冤相報。「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第三,若有人心存僥倖,想一腳踏兩條船,抱著死前才信主的如意算盤,這種人即使臨終也不會信主,何況信主的時機或生命的長短並非人可以掌控的。在陰間受苦的財主求亞伯拉罕打發人去警告他的兄弟,免得他們將來也下陰間。亞伯拉罕說,生前有機會讀神的話卻不把握機會悔改,就算有人從死裡復活向他們顯現,臨終前向他們傳福音,他們也不會信主。 

  第四,一個真正悔改、生命改變、決志信主的人,不會抱著死前姑且一試的投機心態。陳進興已公然誠懇地向受害苦主道歉,以他從前那種桀驁不馴、殘暴狠鬥的個性,是極不容易的轉變。至於他是否真的悔改、信主,沒有人能為他背書,只有神才知道,這是他與神之間的關係。我們每一位信主的人不也都是如此嗎? 

  我沒有權利要求受害者寬恕凶手,卻懇切希望有教會牧者去關懷、傾聽受害者與家屬傷痛的心聲,如二二八關懷協會所做,這應是比較建設性的補救。 

  令我驚訝的是,除了陳進興周圍那些帶他信主、不斷關懷他的同工、牧者外,幾乎所有輿論都對他悔改一事嗤之以鼻。如果我們的社會無法接受一個無惡不作的歹徒痛改前非是可能的,恐怕這才是真正負面的社會教育。我們將如何坦然勸導下一代勇於認錯的真理? 

  陳進興給社會帶來的重大動盪不安,的確難以原諒。他的遺憾是沒有機會以嶄新的形象向大眾證明生命的改變。社會大眾所唾棄的人,上帝願意全然接納,這是福音安慰人的地方。 

(作者為中華福音神學院專任教師)
(此文轉載自基督教論壇http://www.christiantribune.com,承蒙允准,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