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號.第10卷.第5期.總第59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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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內的爭論

領袖鬧意見 

徐道勵

……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做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徒十五36~41) 

  成熟的領袖有時也會鬧意見的。他們鬧意見並非意氣用事。保羅的顧慮十分有理︰傳道的旅程本身充滿困難危險,同工的人必須剛強壯膽,堅守所委派的任務。但上一次的旅程,馬可臨陣退縮(徒十三13),如今再帶他上路,可能導致全體同工受害,整項佈道計劃受損。而巴拿巴則看重對這個年輕同工的造就,希望再次給予機會。可見二人的爭論絕非出於血氣,二者都是考慮神國的事工,對人生命的造就。而二者之間,有時確會有張力的。這次爭論導致了初期教會兩位偉大的佈道家分開;但結果是兩人各自組成了一隊新的佈道隊,興起了新的領袖一同事奉(徒十五40,十六1~3)。

  即或最屬靈的領袖,也不是常常意見一致。重要的是彼此可以坦誠開放的溝通,即或保持各自的意見,各自發展,神亦會有其美意,甚至可以成就更大的工作。 


彼此間告狀 

馮文莊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林前六7~8) 

  弟兄之間彼此衝突,到了訴諸法律,往往與利益有關。信徒間彼此告狀本身是一大錯,而雙方背後的態度亦完全不對--其中一方有意要多得好處,而另一方又執著不肯有任何虧損;保羅對兩者都嚴詞責備。非常執著自己利益的一方,是看重自己的好處多於彼此的關係,寧可犧牲關係也不要吃虧。有意多得好處的一方,更是見利忘義,全心欺壓他人。其實不少信徒間的衝突,雖不致對簿公堂,也是同出一轍。 

  主內肢體的交往,是基於與主的恩約關係,信徒群體是約內之民。若不看重與神與人的恩約,只以個人好處利益為前提,肢體關係必被破壞,整個身體也蒙羞受損。弟兄姐妹,倘若我們說要跟隨主,在教會中就切不可以世俗的互利原則,代替恩約之內,不計較自己益處,犧牲、相愛、合一的原則。 


是你令教會洩氣嗎? 

賴若瀚

  「其次是耶利哥人……其次是音利的兒子撒刻…其次是哈哥斯的孫子……其次是米示薩別的孫子……其次是巴拿的兒子撒督…其次是哈路抹的兒子耶大雅……其次是示利米雅的兒子哈拿尼雅……」(尼三2~10、16~32) 

  教會中事奉的人,多是自願軍。自願軍的流弊就是太自由,愛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愛怎樣做就怎樣做,不高興就拂袖而去,因此不容易有組織和系統。教會的領袖有時好像「救火員」,哪一處缺人,就到哪一處幫忙,沒有訓練,做得不好,因此有時難免洩氣。 

  這章經文用得最多的詞第一是「修造」(35次),第二是「其次」(28次)。「其次」之意就是有秩序,有系統。整個城牆的建造工程是很有秩序,很有系統的,不能隨便。他們之所以能這樣,背後的幾項因素是: 

  1. 有統籌,有好的領導;
  2. 各人都服從權柄,依次序執行,不能我行我素;
  3. 各盡本分,不與人比較。你是不是在教會作義工呢?

  你有沒有責任感?有沒有順服的心?教會之所以不能有秩序,是因為你太自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