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号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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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青烟

  自意识人的生死不是自己所能掌握后,我便养成一个习惯,就是每次远游,例必在临行前先把遗嘱写下,静悄悄放在既隐蔽又容易找到的地方(怕妈妈看见不高兴),或交给朋友待有不测时转寄给家人。 

  这习惯已维持了十多年。 

  写遗嘱,不是因为我有万贯家财要处理。我身无一文,最紧张的,不外是多年来所累积的日记,以及对家人如何处理我身后事的期望。 

  遗嘱很简单,一是要求我的日记簿能随我的「遗体」火化,二是期望把我的骨灰撒在大海里。我愿我的离去,能真真正正如一缕青烟随风飘逝,不再在这物质世界白占土地,不要为亲友留下半点追思负累。 

  由于遗嘱内容简单,这些年来,又没新人口添进我的生命里,致没多大变化下,最近的远游也就不怎热衷于写遗嘱了。十多年不变的遗嘱,不写也罢! 

  但,邓伯伯火化的遗愿,仍唤起我的共识。 

  他把骨灰撒在大海里的要求,更教我有「英雄所见略同」之感。若不是「六四」事件及其对政治宗教的收紧,我这小人物真想滔滔这大人物的光釆呢! 

  看见他对死后的安排,要让没有了生命的皮肉如青烟般消逝于人间,不为自己留下追思的凭据,我更体会到他的洒脱属务实一派。 

  可是,他的务实,只着眼于可看得见的躯壳。他的无神论唯物主义信念,令他以为宇宙间只有物质存在,人死便如灯灭般化为无有,故,不曾想及要为自己不灭的灵魂作安排。多可惜! 

  相信耶稣的人,均相信人死后尚有生命。「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约伯记十九章25-26节)圣经亦很清楚指出人死后还要面对上帝的审判、恶人要在阴间受苦、信耶稣的人要从死里复活。 

  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见证,便给了我们「作可信的凭据」(使徒行传18章31节)。在这方面,我较这大人物聪明,在还有气息的日子,不但为死后的皮肉作了安排,还为死后仍在的灵魂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