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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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生來的性別


  在我心深處,一直有聲音告訴我,我是個很失敗的男人,何不改做女人?! 

  我生長於一個媽媽酗酒爸爸不知怎樣愛子女的家庭。兩歲那年,媽媽因醉酒倒臥梯間,令我第一次嚐到無人照顧無所適從的徬徨。不久,媽媽婚外情的男友,在醉酒中侵犯我,令我噁心。四歲那年,媽媽醉酒駕車身亡,爸爸大受打擊因而崩潰,意志消沉,親友建議他把我交給祖母照顧,以便他有更多空間重建自己的生命。我知爸爸如此做是為了愛我,好使我的日常生活不致因他受影響,但那時的我,不能原諒爸爸把我送出去給陌生人同住。 

  一年後,爸爸帶我回家,我對爸爸卻已感疏離。 

  根據統計稱,90%同性戀者,都曾有如此感情經歷。 

  縱然我們住同一屋簷下,我們的生活方式及感受,大大不同。我渴求父愛卻得不到父愛,又不曾享受母愛,因此,我好像活在感情真空的世界裡,沒有安全感,也沒有人給我榜樣去學習面對這樣的人生。 

  男孩子的成長,往往需要一個健康父親的形象給他學習,否則,他無從知道如何建立自己的男性本位。 

  祖母愛我,與祖母一起生活,讓我知道,父親係男人,男人只對女人有興趣,於是,我便以為只要我係女生,我便可以獲得父親的愛。那一年我才六歲。 

  然而,當我傾向女性化時,我卻遭到同輩的拒絕,嘲笑我女人型。十一歲那年,爸爸再婚,新母親發現我這傾向,告訴爸爸,但他們都不知如何做才好。他們為要建立我的男性形象,鼓勵我加入足球隊,我也嘗試參加所有男孩子的活動,包括約會女孩子,嘗試過正常人的生活,嘗試迎合社會的生活模式。 

  可惜,每天回到學校,我仍被視為不合格的男生,經常遭到同學拳打腳踢,只因我的舉止不夠男人,當時的我,活得很辛苦。 

  人們似乎不知道,排擠別人,可把人推進恐怖的深淵裡。 

  同儕對我的粗暴,從沒有人認為有甚麼不妥,連基督徒也袖手旁觀。被人虐待遭人排擠的日子,令我沮喪,想索性做女生。 

  同性戀群中有90%男的及70%女的,都是早早被人認定「女人型」「男人頭」的,他們的成長過程,就是如此不自覺地被人推進同性戀之路。父母們不知道,孩子有性別調換的傾向,許多時都不是孩子所願作的選擇。 

  當我往巴西作文化交流學生時,住在當地一個家庭,這家庭有位成員是同性戀者,在他們當中,我看見他們平和友愛的相處,沒有誰看不起誰,令我開始渴慕成為同性戀者,以為這樣便會開心。 

  我知道身為年青人,總有行差踏錯的機會,但朋輩對我的抗拒與排擠,令我很難受。那時我雖然很清楚自己深深被同性吸引,但我仍未以同性戀者自居。 

  一九七四年我去當兵,在軍營裡,我開始放任自己,朋友說我失控了,說我需要神的幫助,但,我拒絕他們的勸告,因以前所認識的基督徒給我的印象甚惡劣,不但沒有申張正義,還與其他人一起鄙視我,而我所知道的神是不會愛同性戀者的。我對神對基督徒都沒有甚麼好感。 

  父母不是基督徒,然而他們期望基督信仰能改變我,建議我返教會,我姑且順從父母的要求返教會。當日的信息是說同性戀者要落地獄,聽後,我深感不安,曾呼喊神幫助我擺脫同性戀的枷鎖。事實,酒吧裡亦常出現這類渴求脫離同性戀困擾的人,他們掙扎求神幫助他們擺脫同性戀的捆綁。 

  一般來說,男同性戀者所渴求的是男性愛,女同性戀者所渴求的是女性愛。我所渴求的就是父親的愛以及同輩男性的愛,可是現實生活中,我兩者都不能得。引發同性戀傾向其中一個因素,就是潛意識裡,我們深信自己對同性的愛還未能掌握,故,很懼怕再向前跨一步,去愛不同性別的異性。 

  後來認識一對基督徒同性戀者,他們帶我返教會,這教會告訴我,同性戀是先天的,這頓時令我如釋重負的接納自己,也因此不再抗拒返教會。 

  現時全世界約有三百間同性戀教會,這些教會的牧者都是同性戀者,也都願意順服神的旨意,只是他們不知如何面對自己同性戀的傾向,便解釋這是神的旨意來釋放自己的罪疚感。 

  一九七六年,這對同性朋友在夏威夷結婚,成為夏威夷第一對男同性戀註冊夫婦,我是他們的伴郎。 

  由於自己經常遭人歧視,例如大學校園的同學排擠我嘲笑我欺負我,一般教會不曉得如何面對我,只叫我不要做同性戀者,說同性戀不好,卻從沒有人向我說:「神愛你,衪會明白你,即使你是同性戀者,倘若你去尋求神,神仍會接納你,讓你知道甚麼是衪的心意。」故我很積極參與同性戀活動,為同性戀者爭取權益。 

  過了不久,我那兩位註冊結婚的同性戀朋友,有所悟地寫信給我,告訴我關於聖經對同性戀的教導,說他們決定放棄這段婚姻,放棄同性戀生活。我聞訊後,感到晴天霹靂,不能接受,認為他們是叛徒。 

  為了確保得到男性的愛,我想把自己改造成為一名真真正正的女人。其實,在我心深處,一直有聲音告訴我,我是個很失敗的男人,何不改做女人?! 

  一九七八年,我去找變性心理醫生傾談,申請成為北美洲第一個變性人。我開始服用荷爾蒙,安慰父母,說他們的兒子將會成為他們的女兒。父母難過的對我說,我做了一個極端錯誤的決定,雖然他們不能阻止我,但他們不會支持我,恐怕有一天我思想成熟後悔所造的決定時,會埋怨父母不阻止:「我寧願視這兒子死了,也不要有變了性的女兒踏入家門。」其後,我飛去東岸的醫院,說自己已作好準備接受變性手術。 

  但美國醫院規定,動手術前,我先要以女兒身生活兩年,看看我是否真的喜歡做女人,以免日後懊悔莫及。結果,神就在這兩年觀察期,救了我。 

  觀察期,我以女兒身上班落班生活,起初的感覺很好,也確實吸引了不少男士對我好。然而,日子愈久我愈覺不是味道,認為問題還沒有解決。事後,我才知道這是因為有很多基督徒朋友正為我禱告。 

  「若有人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禱,神必因而將生命賜給那犯罪的人」(約壹5章16節)。提摩太前書也提及,不要與有罪的人爭論,卻要為他們禱告。 

  一九七九年的一天,當我安靜默想時,神就在我的思想裡作工,說:「耶穌愛我。」我想起小時上主日學,也曾有人對我說:「神愛你。」我深受震動竟哭起來,求問神:「神啊,我如此污穢,你仍會愛我嗎?」就在此刻,我經歷了神的同在,醒悟到我過去一直沒有真真正正經歷過神,沒有與神同在,生活一塌糊塗。 

  但我仍沒打算回復男兒身,我向神說,假若神不願意我做變性手術,請給我明顯的指示。三天後,神確確實實地把衪的心意向我顯明。 

  一天,上班途中在車內聽新聞廣播,其中一則新聞是有關將替我做變性手術的醫生的研究,他宣佈,經多番研究,發現變性手術不能解決人的情緒問題,決定終止這項研究,取消一切變性手術的計劃,包括取消替我做手術的安排。我聽到這宣佈,立時好懼怕,我知道神已聽我的禱告,向我顯明衪的心意,但我卻不知所措。 

  因為一,我不知道如何做才可成為別人眼中的真正男人;二,我要與我的同性戀人分手;三,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對異性有興趣。神卻告訴我,只要我過著謙虛順服神的生活,神便會與我同在,衪從沒有要求我成為別人眼中的男人,衪只要求我成為合符衪心意的男人。於是我向我的同性戀朋友告別,說因為神的緣故,我不要再按自己的方法生活,我願活在神的原則裡,我要放棄同性戀生活。那時是一九八零年一月。 

  同性戀朋友聽到我的決定,認為我瘋了,說我只是暫時離開,不足一個星期或一個月或一年,我便會再度活躍於酒吧。的確,要擺脫同性戀的枷鎖,並不是容易的事,但如使徒保羅說:「如果我們真像他們所說是瘋了,那是為了上帝的緣故」﹝林後五章13節﹞。起初所面對的掙扎不少,但像很多有價值的努力,只要意志堅定,終可靠主跨越自己的軟弱。我對神說:「我仍偶爾不自拔地渴望同性愛,但因為我要更得著你,我願放棄你所不喜悅的生活方式,求你幫助我。」 

  神沒有立即拿走我這心魔,但衪使我順服,讓我在掙扎過程意識我不能再墮入罪惡裡。教會的人起初還不能接納我,對我要改變的決定有保留,因著我在神面前堅毅不屈的順服,讓時間證明我的誠意,他們才開始接納我。我開始享受到同性朋友的欣賞,曉得同性朋友待我好不一定要有性關係;過去所接觸的男人,只會欺負我、性虐待我、以及拒絕我。無疑,康復是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我付出很大的努力,但教會弟兄姊妹給我的支持和鼓勵,成為我能康復的因素之一。更重要的,就是我在康復期間與神合作,把生命完全交給神,才獲得今天的改變。 

  當我被同性朋友接納及關懷,得到我真正渴求的男性愛後,我便開始對異性產生興趣。兩年後我還結了婚,現在女兒也有十多歲了。我能超越過去的問題,實在是神恩,衪把我過去的創傷醫治,使我成為合符衪心意的健康男人。感謝神! 

(作者賽‧羅杰斯(Sinclair Rogers)現是新加坡救全堂教牧同工,曾任國際出埃及組織(Exodus International)主席,該組織是一基督教機構,旨在向一群性破碎者傳福音。本文是《中信傳書》編輯組,整理自他來香港分享的講台訊息,特此向主辦單位Touch Councelling鳴謝。由於作者不諳中文,故本文未經作者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