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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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聖經中的婚姻觀

婚姻是人生大事,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聖經對此有清楚而明確的教訓。以下就分幾方面加以論述。但集中論點於家庭最基本的核心──婚姻。 

婚姻來自上帝的祝福
一、婚姻是神為人設立的制度
  人類的第一個婚姻,便是由神親自設立,這也是神在人間所設立的第一個社會制度。創世記二章18-25節記載,神不僅是人類始祖的創造者,更是他們婚姻的肇始者,祂看亞當獨居不好,就為他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神也是他們婚姻的媒人、主婚人及證婚人。就神學意義而言,神設立婚姻,不僅讓人享受在地如天的生活,更要藉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管理全地,來完成神給人的託付,使人得享神給人的第一個祝福(創一28)。人類的第一個婚姻也預表基督與教會的神秘關係(弗五31、32)。因此絕大多數的人都應當結婚,過正常的家庭生活。耶穌在地上雖然未婚,但祂將來要從天上降臨,迎娶祂的新娘,就是教會(啟十九7)。使徒保羅未婚,但也說那是神給他個人的帶領,他也未因此就比結婚的人高級(林前七)。 

二、婚姻是神聖的盟約(箴二17)
  立約使立約的雙方進人嶄新的關係。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中,最重要的是西乃之約。神要他們作委身的抉擇,雖然祂對他們可以有絕對的主權,但仍對他們絕對的尊重,給他們絕對的自由,讓他們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與上帝立約、是否要遵行上帝的誡命。律法原不是要轄制他們的心靈、窒息他們的呼吸,反而是以上帝的救贖為基楚、以上帝的訓誨為指引,使他們得以享受上帝給他們更大的恩典。同樣地,婚姻之約乃在於使立約雙方能夠透過自由意志的抉擇,得以在婚姻的過程中,享受上帝所賜更美好的生命。 

三、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的配搭。不是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更不是人與獸的結合(利十八22、23),因為這些都不合乎自然,更不合乎神造人的目的。 

  1. 男人與女人不同。不僅生理結構不同,連心理構造也不同,好似倆個不同的族類。男人比較重理性,女人比較重感性;男人比較重事理,女人比較重關係;男人在被尊重中感到安全,女人在安全中感到被尊重。有次內人半開玩笑地說,這好比聖經說男人與女人受造的材料不同,男人是用泥土作的,比較有土氣,女人是用骨頭作的,比較有骨氣(創二6、21)。然而男人與女人不同,並不代表地位的高低,因為他們都同樣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創一27),因此沒有那一個性別是次等的,更不可以任何理由來壓迫另一個性別的人。 

      享利馬太解釋說:神用男人的肋骨來造女人,不是用他的頭骨造成,免得她轄管男人;也不是用他的腳骨造成的,免得她被亞當踐踏在腳下;而是用他的肋骨造成的,因而和平相等,為他的膀臂所保護,為他的心靈所擊愛。 

      許多姊妹對聖經上說:「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要順服丈夫」(弗五22、23)很不以為然。甚至說,如果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就是丈夫的脖子,脖子轉到那裡,頭就轉到那裡。其實這是忽略了聖經上下文的原意。以弗所書五章22節首先講到「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夫妻雙方都要先經歷基督的救贖,承認神在個人身上的權柄,學習順服神,好像教會順服主,才能彼此順服。聖經以基督的救贖為基礎、教會對基督的順服為榜樣、來教導人順服。妻子固然要順服丈夫,但是唯有順服基督的丈夫,才有資格要求妻子順服他。妻子也無須自貶身價,說自己是丈夫的脖子。一則此說沒有聖經的根據,再則聖經說:「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箴十二4)。冠冕是在頭以上,不是在頭以下。 

      神造配偶來幫亞當,實在是因為祂看亞當獨居不好(創二18),且他一人無力完成神託付他的大使命(創一28)。然而幫助者的地位未必比受幫助者低,聖經上說:「神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六1),又說「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詩百廿一1)。詩人承認自己的軟弱無助,需要神大能的膀臂來托住他。誠實的男人會承認需要妻子的幫助。在現實婚姻的新婚夫妻關係中,丈夫的地位似乎較重要,但是結婚愈久,妻子的地位就會愈形重要,不但掌握家庭經濟大權,且是家庭實質的支柱。有人說:父親像瓦,母親像柱子;沒有瓦,會淋雨受風,但是沒有柱子,房子就垮了。在家裡,媽媽才是中心。 

  2. 婚姻是一個丈夫與一個妻子的結合。神設立第一個婚姻後,就說:男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太十九5、6,弗五30),而不是三人成為一體,更不是四人成為一體,因此多妻多夫均絕都非神的本意。

      有人拿舊約中某些名人多妻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解,但是我們須注意以下的事實。聖經中第一個多妻者拉麥,正是一個言語狂妄、手段兇殘,沒有安全感的人(創四23)。另外幾個多妻者,要不是因為被騙(如雅各),就是出於政治考量(像大衛與所羅門),但是他們的婚姻絕不令人羨慕。雅各眾妻妾爭風吃錯;大衛沒有兩個兒子屬同一個母親,他的家庭教育完全失敗,所羅門的婚姻更受到聖經嚴厲的批判(尼十四26)。另外像亞伯拉罕勉強接受妻子撒拉的建議納妾,結果帶來全家不和,最後趕妾逐子了事(創廿一章)。以利加拿有兩個妻,哈拿與毘尼拿。哈拿無子嗣,毘尼拿有兒女。以利加拿雖然口口聲聲說哈拿才是他的最愛,但是卻不懂哈拿的痛苦原就是他一手造成的(撒上一章)。 

      一夫一妻同時也是新約論到選立長老執事的條件(提前三2、12)。這在當時的羅馬社會中,簡直是前所未聞,人以為辦不到的事。但觀諸歷史,凡是基督教影響所及之處,一夫一妻制都成為社會中的主要規範。 

  3. 婚姻是一生一世允諾。婚姻不像買衣服或買車,用舊了就要丟掉或換掉。人會老、珠會黃,但是婚姻的誓詞卻說:直到死亡把我們分開。立約是約定,也是約束。立約雙方相互承諾,在對方以外不作任何他想。婚姻的效力應及於配偶有生之年。若有一方死了,活著的一方便可自由嫁娶,不算毀約(羅七2、3)。

      談戀愛具有選擇性,婚姻卻具有封閉性。雖然理論上來說,結婚之前每個人都可以有廿七億個異性作為擇偶的對象,但是一旦結了婚,他或她這一輩子就只能愛一個異性,那便是自己的配偶。雖然其他異性還是一樣多,教會裡其他弟兄還是一樣風度翩翩、姊妹還是一樣美麗可愛,但是一夕之間,所有這些異性和我的關係完全改變,因為我已經成了「死會」。套句聖經的話:「就我而論,他們都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他們而論,我也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許多婚姻的困擾來自於愛情與友情區分不清,須知愛情與友情不同,友情固然多多益善,愛情卻絕對要求獨佔。有人分不清愛情與友情(不管……,抑或……)都只會陷入萬般痛苦中。 

      許多持「開放婚姻」論調的人,以為結了婚還可以騎馬找馬,或是大方地以為,配偶若遇到更合適的意中人,就可以祝福他、任他離去。果真如此,不但雙方一直無安定感,到頭來真會照他所相信的,以離異告終。過去凡有婚外情者,多不見容於社會,但是今日卻有不少持新愛情觀者,極力主張只要有愛情,不一定要有婚姻,甚至為了高舉愛情,不惜摧毀家庭。尤其在媒體推波助瀾下,竟還有人高喊外遇無罪。聖經一向禁止婚外情,因為背棄當初的盟約乃是一種罪,而在神學上,外遇更被用來比喻為以色列人在耶和華以外又敬拜別神,先知責備其為犯了淫亂的罪(何二章,結十六章),須得離罪棄惡、歸向真神,方得神喜悅。 

      簡春安教授曾將外遇分為幾種類型:傳統型、拈花惹草型、保護型、情境型、舊情復燃型、火花型。但是他也提醒,不論是那一型,外遇就是外遇,且要知道外遇不好玩,經常是以痛苦怨恨收場,外遇根本不美,且有不少破壞力。女作家張曉風說:沒有外遇,只有「外找」。聖經箴言也對婚姻不貞者提出嚴厲的警告:外遇違背神的盟約(二17),動搖家庭根基(五9-23),危害親密關係(五19、20),會使個人蒙羞受辱(五9-23),墜入深坑陷阱(廿三27、28),不但會惹火燒身(六27-29),還會失喪性命(二18、19)。 

如何永浴愛河
  至於如何避免外遇的發生,使夫妻一生一世相愛不渝,除了要有永不分離的意志力,更要不斷增進雙方愛情的吸引力,使對方願意死心塌地跟你在一起。從聖經第一個婚姻裡,或許可以得到以下幾點啟示: 

  1. 愛是願意接受配偶的幫助,好叫夫妻二人一同來到神面前得恩。妻子願意凡事尊丈夫為頭,讓他像「守約者運動」所言,擔負起家中的責任,成為屬靈的大丈夫,成為家中各方面的領袖。因此須在生活上照顧他,在事業上支持他,在靈性上協助他。而作丈夫的,也應記念聖經所言:「要按情理與妻子同住,要知道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要敬重她。這樣便可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

      我每天早晨臨出門前,都請妻子為我禱告,因為上帝派她作我的幫助者,我有很多軟弱與缺點,需要她的幫助。即使我們前一天曾經有過嚴重的爭執,第二天早晨我還是乖乖地到她面前,請她為我禱告。 

  2. 愛要互相說讚美感謝的話。愛一定要說出來,因為言語有極大的力量。亞當見到妻子所說的第一句話,就是:「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請注意,這是創世記中首次出現的詩歌,可見愛情的力量極其偉大,可以使一個平凡的男人,突然變成偉大的詩人,這也是希伯來文中最高級的讚美話語。因為再美的言辭若不說出來,就好像精心包裝好的禮物,卻從未送出去。我們中國人說「談」戀愛,婚姻更需要愛言愛語的滋潤。
  3. 愛要注重心靈的溝通。創二25:「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覺得羞恥」,這固然是講夫妻性生活的協調美好,更講到夫妻心靈的契合。唯有在婚姻中,夫妻敢把自己內心深處的話毫不掩飾地坦露在配偶面前,不怕被傷害、不怕遭踐踏,並能完全的信任、相互的慰藉、彼此的建立。因為婚姻乃是二人靈與肉的結合。

      除此之外,夫妻宜注重溝通的品質,不僅應刻意定期約會,繼續談戀愛,更應分享感覺、分擔痛苦,相互激發品德情操,一同實踐理想抱負。夫妻每天談談心,能使配偶真正成為最知心的朋友、最甜蜜的情人。 

      不過注重心靈溝通之餘,也勿忘記肉體的親暱。有人建議夫妻應常一同淋浴,之後輪流為配偶指壓按摩。也有婚姻輔導專家要求來求助的夫婦每天擁抱一分鐘,若有婚姻問題的,更得每天至少擁抱五分鐘。 

      婚姻是上帝賜給人的第一個祝福,耶穌在地上所行的頭一個神蹟也是在婚姻中(約二章);由此可見,婚姻對人生的重要性。但願每一個人都蒙神賜恩,秉持聖經的教訓,建立美滿的婚姻,享受美好人生。 

(作者現任中華福音神學院專任教師) 

(本文轉載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號《曠野》,承蒙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