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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对我们的生命是有要求的,然而,这并不是从恨而来的要求,相反,他的要求是从爱而来的--由爱而达至更深的爱。
但我们的天性就很容易跌进恨的要求里,而且这样想的人会以为神恨我们,继而就会恨自己和恨他的邻舍。从恨而生带来恨的要求,就是以刑罚伤害为目的;从爱而生带来爱的要求,就是以更新成长为目标。耶稣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说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就正在帮助我们重整这种想法。
法利赛人的义,只不过是「自己称自己」的义,他不但做足了律法的要求,还做过了头;由于做足了一切,他对自己的评价是无憾的,而对别人的评价是无情的。他在圣殿中的祷告,自义之馀又满有恨意:高抬自己,审判他人。最重要是这样的人他的心是封闭的,他并不需要神。因为他已把眼光放在自己的义上,自义的结果是失去与神相连的通透关系。
反之,税吏的心却是开放的:「主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一个认罪的人就是说我错了、我有罪了、我只配受罚、主请祢开恩赦免我。这是生命走投无路,完全投降了的时刻。也代表了他打开生命,放下防卫,任由处分的谦卑态度。然而,放下防卫,无所掩蔽去与神相遇,所得到的就是在神眼中的义:「自卑的,必升为高。」
于是两者的对比就很明显,自义的就在封闭自己,认罪的就在敞开自己。敞开自己的就来到主面前!「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三17)
然而,若有罪的人才遇上主,人生岂不成了不断活在罪中去求神升高吗?我努力做一个守良善行为的人不当吗?当然不是不当!去认真追求圣洁生命,正是合神心意的事。问题的重心是,我对生命有要求是否出于一份人神复和的关系。
当一个人已借恩得救,他就可以坦然向神打开生命,而且任由主判断他。他会经验到神要求他,而这要求是从爱而来,因此他再不用惧怕义与不义的审查。什至他根本就乐意活在神的审查里。若圣灵指出他里头的不洁又如何呢?首先神的爱子耶稣的血洗净他了,继而他会在主爱中有更深的悔悟和更新,再接续下去在神的怜悯下,与主有更深的联系。
我们是神所爱的儿女,所以只管坦然无惧地到他面前来。
神对我们的生命是有要求的,今天你可以放下防卫,到主面前接受他对你有要求吗?
(本文作者乃生命褔音事工协会总干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