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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段日子,自己事奉的福音機構臨時發不出薪水來,而又在神學院進修的我,為了學費和生活費,著實傷透腦筋。總覺得事奉神,有許多的難處,除了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為主受苦,還要與同工同甘共苦。一肚子的苦水,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找人傾吐。
教會裡有一位姐妹,我和她非常談得來,可能因為她經歷過苦難,所以比較善解人意。我並不介意把自己的窘況告訴她,我想以她的人生歷練,她一定可以了解我的心境,而不會把我看貶。這位姐妹是一個寡婦,年紀輕輕的,丈夫就過世了。帶著兩個孩子,身體又不好,不能出去工作,只能靠領社會福利金過日子。後來信了主,生命才算有了真正的歸宿。我敢常常跟她吐苦水,就是因為我覺得她知道如何依靠主,在最艱難、最沮喪、最無助的時候,她仍然堅定對主的信心,而沒有抱怨為甚麼自己會遭遇這些苦難。因此她的景況對我在事奉主的道路上,實在有許多的激勵和幫助。
有一天,我照例到她家跟她聊天,她突然給了我一包東西,要我回家之後才打開來看,原來是一筆奉獻。當初我跟她聊天的動機,只是想發發牢騷罷了,而且她的情況並不比我好到哪裡去,我之所以願意跟她分享我的難處,就是因為我覺得我們都一樣是「窮人」,在她面前,我沒有自尊和面子的問題,沒想到她卻願意把她微薄的積蓄分一部分給我!但是我心裡實在覺得不能收她的錢,因為她的兩個孩子需要撫養長大成人,前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於是我回頭把奉獻退還給她,她卻跟我說了下面一段話。她說:「也許別人都覺得我很可憐,大部分的人都樂意幫助我,而大多時候我也接受了別人的幫助。但是有一天,我發現自己也可以幫助一個人的時候,我的心得了安慰!」
這時讓我想起「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話,真正得著快樂的人是那幫助別人的人。在回家的路上,想到天父的信實和慈愛,以及這位姐妹的愛心和鼓勵,我的眼淚不禁奪眶而出!
聖經馬可福音十二章41至44節記載「窮寡婦的奉獻」的故事,主耶穌稱讚窮寡婦的兩個小錢,因她是自己不足,還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神看我們奉獻的心過於表面的數字,神看我們為主擺上的,勝過我們為自己所保留的。「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並且「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因著這許多的經歷,讓我在神面前有更多的反省自思,不但堅固我依靠神的信心,更深的體會神為我安排的道路,都有祂的美意。相信神會眷顧祂的兒女,直到永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