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號.第9卷.第3期.總第51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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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的事奉

「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惟獨我的僕人迦勒……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民十四23~24) 

  對於迦勒來說,上帝在這段話中,給了他應許與肯定,但與此同時,他也免不了和以色列百姓一同受罰。這懲罰絕對不輕,是賠上往後四十年的青春。迦勒沒有犯罪,他由始至終都把目光放在神身上,持定神的應許,確信神會得勝!他委實是「陪伴」以色列人受罰的! 

  有時,這是神所選立的僕人免不了的際遇。我們在教會參予事奉也許亦經歷過,群體的問題成為了我們的問題,別人的創傷成為了自己的創傷。當迦勒面對神給以色列整體的審判,雖然他自己幸免,但我們可以想像到,他的心靈同樣會非常傷痛,他自己面對多走四十年的懲罰,亦同樣難過悲哀! 

  承受別人、群體帶來的創傷,正是基督事奉的本質! 

徐道勵


 ……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乃是不通達的……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林後十12、18)  

  有一位新任長老的弟兄作見證說,他自從做了長老之後,非常留意自己孩子的衣服和頭髮,「嗨,給老爹一點面子啦!」但是他覺得這樣的動機不對,因為這是為了要得別人的稱許。我非常欽佩他的坦誠,但是我老是覺得只是對了一半,似乎應該還有下文。現在常常聽到一個道理︰不要為討別人喜悅而活,不要用別人的標準量度自己,不必滿足別人對自己的要求。說的不錯,但是,應該是為討自己的喜悅而活嗎?用自己的標準量度自己嗎?滿足自己對自己的要求嗎?上邊的經文告訴我們,我們和別人一樣,算不了甚麼,自己去量度自己的,不是通達道理的人,自己稱讚自己是沒有意義的,神的量度標準才是最重要的,神的稱許才有意義。願我們彼此互相鼓勵,不為別人活,不為自己活,只為主活。這樣做的話,結果得神稱許,別人喜歡你,自己也快樂。  

張逸萍


……有一個女人……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耶穌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3~9) 

  女人奉獻一瓶名貴香膏有啥了不起?門徒奉獻自己,一生跟隨主,豈不犧牲更大?主要分別其實在於馬利亞是個非常細心聆聽主話的人(參︰路十39),所以她能在合宜之時,做合宜的事--在主還沒有上十架,就為主安葬之事預先抹香膏。相對來說,門徒像我們一樣,雖然表面上好像常聽主話,卻因心裡先存成見,先入為主,根本沒聽進主的話。如是者聽了等於白聽,總摸不著神的心意,於是對屬靈之事總是後知後覺,錯過許多合時「美事」。「合時」是非常要緊,譬如「子欲養而親不在」,譬如「雪中送炭」,都必須及時,方為之「美事」。事奉也一樣,在合適之時做合宜的事,才「是一件美事」。然則怎麼在合宜之時做合宜的事奉呢?答案是效法馬利亞細心清心地聆聽主話,不要照著自己的意思,乃要照著上帝的意思。 

馮文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