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這一切事上,我們靠著愛我們的那一位,得勝有餘。羅馬書八章31至39節
基督徒最熟悉和最常引用的經文,一定包括羅馬書八章28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和合本)--至少是「萬事都互相效力」這一句。不過,頭兩句的意思較可能是:「神在一切的事上幫助愛祂的人,其目的是為他們的益處」;「一切的事」所指的主要是信徒所經歷的厄運和苦難,1「益處」的焦點是信徒末日的救恩。2後一句則把「愛神的人」定義為「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即是蒙召作聖徒的人,3亦即是所有的基督徒。
與八章28節密切相連且互相輝映的是稍後的37節:「在這一切事上,我們靠著愛我們的那一位,得勝有餘。」本節所屬的一段(31~39節)堪稱基督徒的凱歌,所論的是上帝和基督的愛,以及這愛對信徒所提出關乎末日和關乎現今的雙重保證。其中的真理和信息,對於所有追求靈命成長和有心事奉的信徒,都有激勵的作用。就讓我們一起思想本段經文,以保羅的教導和見證共勉。
羅馬書八31~34a (一)保羅以一引介的問句開始:既是這樣,我們對這一切該怎麼說呢?他的意思是:面對上文(即五1~八30)所描述的、因信稱義的福音所帶給信徒的一切福澤,鑑於這福音所宣講的、神為信徒所作成的一切,我們該怎麼說呢?這問句要求保羅從上文推理出一個結論來;這結論就是31節的下半。
(二)如果神是為我們的,誰能敵對我們呢?在這話裡面,如果其實表達一個事實:神是為我們的。神如何為我們呢?就是在於祂沒有愛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來,給人將他處死。像亞伯拉罕一樣,神並沒有吝嗇自己的兒子;祂是慷慨無私的賜予者。又如先知以賽亞預言,上主為了我們的罪把他(指受苦的僕人)交出來,4神果然為我們眾人把祂的愛子交出來,為全人類贖罪;祂兒子的祭獻有救贖意義和普世性的功效。既然神為要救贖我們,就為我們付出了這無可比擬的重價,則祂也必會做較此救贖大功容易得多的另一件事,就是也把一切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一切可能指一切與我們的至終得救有關的事,包括我們在朝向至終得救的路上所需要的一切。
(三)神是為我們的自然的含義就是:誰能敵對我們呢?33~34a進一步發揮這思想。第一個問句是獨立的: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隨後的兩句是相連的,先是一項陳述:稱他們為義的是神;然後是和這項陳述有關的一個問句: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稱義與定罪形成自然的對比。神已經稱信徒為義,即是神把他們看為有義者的地位,接納他們為與神有正當的關係;這個從神而來的判決,將會在末日審判的時候,使任何對他們的指控都不能生效,因為神已宣判屬祂的人為義,而並沒有比神的法庭更高的法庭可向它提出上訴。
應用: 在本段這前半部分:保羅對信徒提出了關乎末日的保證--神是為我們的,誰能敵對我們呢?沒有任何人能成功地對我們的至終得直(即是末日的得救)提出挑戰,因為全能、慈愛的神站在我們的一方。請留意:誰能敵對、誰能控告、誰能定罪,這些辭令式問句的基礎,是神和祂的作為:神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世人贖罪,凡信靠祂的都得以稱義,即是被神賜予義者的地位;神又把一切與我們的至終得救有關的事賜給我們,例如:祂賜聖靈來維持及引導我們的新生命,叫我們一經稱義,就開始「成為聖潔」的過程,這過程的終點,就是我們得以分享神的榮耀,和祂的兒子相似。保羅說福音是神的能力,這能力有使信者得救的功效,5所指的就是這因信稱義的福音。我們必須絕不妥協地相信、持守、維護、傳揚。
羅馬書八34b~39 (四)再一次,34b~35a的兩部分是相連的;關於基督的那部分是基礎,隨後的問句是挑戰,合起來的意思即是:基督耶穌不但死了,更是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既是這樣,誰能使我們--就是我們這些有基督為之代求的人--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這主題性的思想,保羅在下文從兩方面進一步發揮。
第一方面,保羅指出,地上的試煉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他一口氣列出七樣苦難,他問道:患難、困苦、逼迫、饑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這些事情可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嗎?在回答這問題之先,保羅引用了詩篇的一句話。6詩人所論的是忠心之殉道者所受的苦;他們為神的緣故終日被置於死地,被人看為待宰的群羊。保羅把詩人的話看為預示了教會的經歷:基督徒的受苦也是為了你(基督)的緣故,信徒所走的救恩之路也是受苦之路。然後,第37節首句回答第35節的問題:都不是。保羅又將這思想推前一步:不但這七樣苦難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我們更在這一切事上,靠著愛我們的那一位,得勝有餘。愛我們的那一位可同時指神和基督:愛字原文的時態暗示,所指的是在歷史中發生的事,就是神為我們眾人把自己的兒子交出來叫祂為罪人死,以及基督為我們這些罪人捨命。第37節的意思即是:我們靠著那位愛我們的神和基督,不斷的完全地克勝苦難。藉著基督的受苦受死,我們確知神和基督對我們的愛,因此,苦難不能動搖我們對神的信靠;由於這愛,更是由於那證實了祂對我們的愛、常與我們同在、幫助我們的神和基督,我們就能面對一切苦難而大獲全勝。
第二方面,在第38至39節,保羅加上他個人的確信,來支持第37節的宣告。他所列出的十個項目分為四對,加上第七和第十單獨的兩項:(第一對)死和活籠統地涵蓋了人的生存的整體,意即「不管我們是死是活」、「沒有任何的人生經驗或情況」,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第二對)天使和眾執政的這組合,蓋括一切超然的、天上的、靈界的權勢;不論他們是好是惡,基督都遠超過他們。(第三對)現在的事和將來的事,也是籠統地概括了「現在發生或將來會發生的任何事及一切事」。單獨的(第七項)有能力的和同類的第二對隔開,看來是後來補上的。(第四對)不論是至高的高處或至深的深處,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單獨的(第十項)任何別的受造之物,涵蓋其他九項所沒有提及的一切。綜合這十個項目:無論是人的整個存在(死、活)、靈界的權勢(天使、眾執政者、有能力的)、時間(現在的事、將來的事)和空間(高處、深處),或任何其他勢力,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意即:神的愛是在基督裡向我們顯明,亦只有在基督裡才能真正地被人認識。神的愛和基督的愛是彼此重疊的,二者是一體的兩面。請留意,保羅三次的先後提到:基督的愛、愛我們的那一位、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愛;這三項彷彿構成一道拱門,或拱形的凱旋門:一邊是基督的愛,另一邊是神在基督裡的愛,上面是愛我們的那一位。
應用: 在本段這後半部分,保羅對信徒提出了關乎現今的保證--我們可以在今世的一切苦難中得勝有餘,也沒有任何事物,能使我們與神在基督裡的愛隔絕。這對我們有甚麼意義呢?我嘗試提出三點意思:
第一,我們必須認定,這關乎現今的保證,其基礎是基督的工作。基督的工作包括:祂的死--是因我們犯了罪,因祂要替我們贖罪;祂的復活--為要使我們得稱為義,使我們被神接納;祂的被高舉,如今坐在神的右邊--即是具有無以復加的尊榮地位;祂的代求--基督在天上的代求,和(第26、27節所說的)聖靈在地上的代求,彼此呼應。基督的身份(祂是神的兒子)和基督的工作,絕對是我們信仰的核心;我們必須相信、取用、維護、傳揚。
第二,人人都渴望被愛,基督徒特別渴望經歷神的愛。但是連我們作信徒的,都總是或多或少的,在經歷神的愛這事上有困難。保羅在這裡給我們寶貴的提示:一方面,神的愛是由神的作為下定義的。神的愛是在主基督耶穌裡,即是神的愛顯明於祂沒有愛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來;基督的愛顯明於祂在十字架上自我犧牲,為世人贖罪。如五8所說: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種客觀地在歷史上顯明的愛,如何主觀地在信徒個人的經歷中成為真實呢?五5提示,這有賴聖靈的工作。該節說,神的愛藉著聖靈,已被傾注在我們心中;這是一種濃縮的講法,意即神慷慨無度的愛已經賜給我們,而我們藉著聖靈亦在心裡實在的經歷了這愛,以致我們確知神是愛我們的。也許,我們可以將基督的工作和聖靈的工作這樣結合起來:神的愛繼續不斷地向我們顯明,我們不斷地在心中經歷神的愛,是由於聖靈根據基督為罪人死的歷史事實,不斷地向我們保證神的愛。由此看來,經歷神的愛一個基本的方法,就是默想、思念,至少是緊記基督的死是為我們的。
另一方面,神的愛既是由神的作為下定義,這愛也就是不受環境影響的。保羅說,沒有任何人、事、物(包括死亡,因此亦包括奪命的病毒),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換一個講法,我們的遭遇不一定是神的愛(或神不愛我們)的指標。事實上,保羅所列舉的七樣苦難中,除了結尾的刀劍這一項,都是保羅在履行其使徒職事過程中所經歷過的。他在這裡把自己的受苦經歷,視為基督徒生命的範例或典模;因為對保羅來說,受苦是基督徒生命固有的一部分--他說:你們蒙恩,不但得以順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與基督一同受苦是與他一同受光榮的前奏和必經之路。7在此事實底下,這裡列出的種種苦難,並不是懷疑基督之愛的理由,反而是與基督聯合的證據。
第三,既然沒有任何人、事、物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我們就能夠正視生命的性質:雖然苦難(幸而)並不構成生命的全部,但生命必然包括苦難(或說痛苦),苦難以不同的形式臨到所有人,包括信徒。我們也能夠接受苦難的挑戰:不是說,我們要主動地尋找苦難(雖然有些時候苦難是我們自己惹來的),而是說,基督徒的召命包括為基督受苦;在一個不認識基督是主、不以基督為主的世界裡,忠於基督必然帶來苦難。8不論我們所想到的苦難是這種基督徒意義的為基督受苦,或是生為人、活在世上就無可避免的苦難,保羅所說的得勝有餘,都是在於堅毅地面對和經歷苦難而不動搖對神的信靠,不是在於逃避苦難或獲得豁免。既然或死或活、現在的事或將來的事都不能使我們與神和基督的愛隔絕,我們就可以迎向生命的全部,包括生、老、病、死,信賴著慈愛天父的主權和智慧,以及依靠著救主基督所賜夠用的恩典。
我相信,只要我們有心事奉,我們的事奉必定會或多或少涉及幫助在受苦中的人。求神恩待我們,使我們帶著保羅的確信,不但有能力承載和超越自己的苦難,更能分擔別人的苦難,幫助他們也能承載和超越自己的苦難。請再聽保羅的宣告:如果神是為我們的,誰能敵對我們呢?……基督耶穌已經死了,其實我應該說,已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我確信,無論是死,是活……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任何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註釋: 1.參羅八18、23、35~36節。
2.參羅八29~30、18、21、23節。
3.參羅八27,一7。
4.賽五十三6(七十士譯本自譯),參羅八12。
5.羅一16。
6.七十士譯本詩四十三23,一般譯本四十四22。
7.腓一29;羅八17。
8.參約十六33;提後三12。
(本文作者於2003年從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退休,退休前為該院教授及研究院士。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榮譽研究員,隸屬崇基學院神學組。本文大部分內容原為作者在「中神」第26屆畢業典禮(2003.06.14)的「訓勉」詞。作者保留版權。有關本段經文更詳細的釋經討論,可參作者的《羅馬書註釋(卷貳)》〔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二版2001〕,頁74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