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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用正三角形来形容我们的婚姻关系。神是三角形的顶点,我们是底边的两个点。我跟神的关系拉近,丈夫和我的关系也就更接近。
2002年2月2日早晨,我把做好的早餐放在牧世的桌前时,他很欣赏笑眯眯地对我说:「我俩都已接近人生终点了,回顾一生,我们的婚姻生活是幸福的。」接着又说:「我们该写些自己的感受来劝勉现代的年轻人,要慎重对待婚姻的关系。」我很高兴,立刻拿了笔和纸,说:「写作是你的责任呀!」
很快地,早餐用完,他已经写了好几页。题目就是「我们的婚姻」。
上面写着: 夫妻关系是神赐给人类的重大恩典之一。创世记记载,太初神创造天地,先把光带到世上,以后凡所造的动物植物,他都说「很好」,但造了亚当之后,神第一次说「不好」。不是因为造人不好,而是说「这人独居不好」。为了解决这问题,他造了夏娃。让她作男人的同伴、安慰丈夫、鼓励丈夫。在人世上,人有了爱的对象。
教会对婚姻关系一向十分慎重。牧师在婚礼中要求夫妻有这样的誓约:「终生不论贫穷富贵、不论健康衰弱,一直在一起,唯有死,才能结束这样的关系。」可惜教会中一些人受一般社会的影响,往往不把这样的誓约视为神圣。这是得罪神、使神伤心的一件事。
维系美满婚姻的重要条件: 一、要有共同信仰:共同信仰才能产生相同的人生观。夫妻对人生要追求的目标是什么应有共识,有共同的目标以后就不致在重大的问题上对立起来。至于生活上什么是首要,什么是次要,什么事应该速行速决,什么事可缓行,都属于枝节的事。夫妻若共同商讨,就不致构成冲突。
二、由于家庭背景和教育背景的不同,夫妻二人可能在生活习惯方面会有许多差异。好些习惯是幼时养成的,配偶之间非但要容忍这种差异,什至要尊重这种差异。夫妇间的吵架往往是由于鸡毛蒜皮一类的小事引起,可是无论小事大事,若彼此坚持自己的看法,夫妻感情就会受到损害。
三、同为信徒的夫妻,每天能拨一点时间一同查经祷告,便可帮助二人灵性上的长进,同时应提醒自己,这是神所配合的婚姻,是神圣的。夫妇二人既在神前誓约,二人成一体,所以在家庭中,丈夫或妻子若说「我」字,应该记得这个「我」,只是50%的我。只有与对方一起说「我们」时,才显出是完全的我。
他写下这些后,转头嘱咐我:「妳继续写吧!」
我一生所作的只是医生的工作,不会写作。生活在美国五十多年,写中文尽是白字或自造字。但为完成他的心愿,我现在就用医学报告的方式来完成吧!
我们婚姻的开始 1951至1952年,因祖国政局的巨变,在美国的留学生和国内亲友家人,断绝了消息,加上旅居海外所遭遇的各种问题,大家生活陷于窘境,精神上更是严重的苦闷。纽约的一些热心基督徒,在这种环境中组成了一个团契,借灵修、祷告、崇拜与服务来加强基督徒的团契生活,使同学们有勇气面对困难。那时,这个刚成立的纽约中国基督徒团契邀请我去领他们的查经班,我虽没有资格,既然被邀约,我就当去。当时有几位年长的弟兄觉得我骄傲,记得有人批评我「两眼长在头顶上」。其实他们不知道,一个单身女子多半是故意表现得严肃的。
以后几年,我继续留在他们当中,一起事奉神。团契中有一位网球好手,带我去看他打网球,也教我打。他那耐心教导的态度令我十分羡慕。他是资深的单身汉子,围绕在他身旁的女孩子有好几位,他都没有动静,好像他在选终身伴侣的问题上是很慎重的。
我们来往期间,他常说到他父亲,不大有别的话题。他说他父亲是位虔诚的基督徒,爱主、爱教会、爱同胞、爱国家。我深受感动,有这样的父亲,儿子亦该可靠。这便是我对牧世的早期印象。
送给谁的玫瑰花? 1959年团契的夏令会,我们都去参加。我被分派与那年的讲员Mrs. Jane Haile同房间。开会的第一天清晨,有大把玫瑰花送到我们的房间,上面写着:From Moses Hsu(许牧世)。他是那年的主席,我当时的反应是主席送鲜花给讲员的。Mrs. Haile捧着花很高兴,几分钟后,她把花递给我说:「这花一定是Moses送给妳的!」但我没有去查问那花是他要送给讲员还是给我的。
夏令会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在病房上班,突然有电话找我。坐在身边的护士听我讲电话的声音,问我:「Is this your boy friend?(这是妳的男朋友吗?)」这时我不必问他玫瑰花是要送给谁的了。
没到口吃的婚礼蛋糕 团契的人很快看出我们有了感情。他的好友们却都不同意,对他说:「你娶这样的妻子,这辈子都要自己铺床的。」这类的话全没改变他的心。
那年8月,一天礼拜完后,我们这对已经过了中年的恋人,手牵手向河边走去。在一棵树下,他跪了下来,诚恳地向我求婚。我眼中充满快乐的眼泪,很容易地就回答了「Yes」。
后来我知道他用自己全部财产的六分之五,买了一个小白银戒指,上面还有几粒碎钻。他把这戒指戴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我们同心在神的面前许愿说:「愿我俩的婚姻蒙神赐福,荣耀他的名。」
既是神所安排,我们就不浪费宝贵的时光,快快地定好日子,就在那年10月10日在麦迪逊大道的长老教会举行婚礼。当天医院同事、教会同工以及朋友们来了五百多位。按那时穷学生的招待,每位客人我们只付了一元五角美金的茶点费。
婚礼当晚,还是新娘在家招待新郎的单身朋友,和他的妹妹、妹夫一起晚餐。我为了要给他们留下好印象,紧张忙碌地做了几个好菜。使用小厨房里的新烤箱时,竟连自己的眉毛都烧了。
第二天去度蜜月,慌忙中忘了带新郎的最爱。牧世喜爱甜食是有名的,在迎宾客与人握手时,他迫不及待地赶着去拿一块婚礼蛋糕,刚放在口边,就被他的好友看到,一把将它夺下。本来度蜜月时想带去这块蛋糕,但摆在厨房桌子上忘掉了,我们回来时已硬得像块石头。我一手将它丢在垃圾中,他却立刻伸手捡回来,希望能咬一口他平生最爱吃的甜品,且是他自己的结婚蛋糕!
一颗「大心」 我觉得牧世的灵命,在他从事翻译基督教历代名着的那十年间(1951~1961)突飞猛进,远远超过了我。那卅二部名着集成接近尾声时,NCC(美国基督教协进会)属下的机构主持人波文克博士(Dr. H. Bovenkerk)向我丈夫征询回远东服务的事。当时我们初生的女儿还在襁褓之中,我对此事仍然是赞成和鼓励。
一天,波博士打电话到我医院办公室,说NCC要取消资助牧世到远东的计划,我大吃一惊。波博士说,NCC的医疗顾问检查了牧世的身体,发现他患上严重的心脏病,NCC从来不派遣健康不佳的宣教士去国外工作,因医疗保险无法负担。波博士在电话上的声音是非常抱歉和失望的,我却十分安定。
牧世的心脏有问题,早在我们初认识时我就发现了。那时我曾见他球打到高峰时就上气不接下气。身为医生的我就建议他去照X光,结果出来的报告是「A Big Heart」(一颗大心)。我当时还以为那医生朋友在开玩笑,等自己去看X光片,才知他的心脏果真异于常人,显然有心脏病,而他自己一点也不察觉。然而我对他的感情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加增。
我告诉波博士:「我丈夫一心想回远东,他认为中文的文宣工作不能长久由西方的宣教机构担负,他若决心要去,谁都无法取消他的计划。」波博士说:「我们若不付费,他在国外怎么生活呢?」我很快地回答他:「我是他的妻子,难道我不能资助他成行?」
停了好长时间,波博士没有出声,后来他好像是在流泪,很感动地说:「妳是他的妻子,妳都能放心他的健康,且愿出资支持他,难道我们不敢担当一些责任吗?好吧,今天一言为定!」
聚少离多 牧世离开我到香港去的时候,我们的女儿才四个月大。我白天托褓姆照顾她,自己在医院上班,晚上赶回家,日夜忙碌,只有恳求天父保佑我遥远的爱人和宝贝小女。我知道这是我当付的代价。
有关心我的牧师娘郑重劝我要防备,夫妻这样长期分开不好,也不该。我从未为此不放心过,我只担心他的生活起居。他在香港,不会说广东话,住在青年会的一间小房间,白天出去工作,晚上不易找到合适的餐馆。一个人叫两个菜太多,只好吃一个菜了,什至餐餐如此吧。晚饭之后去哪里呢?只有独自在街上走走看看了。大的商店关门了,他就溜去小的商店看看,买双鞋子或衣服什么的给妻子寄去是他唯一的消遣。他是否回到小房间给妻子写封长信才上床睡觉呢?我常常这样想。
牧世从香港又到了台湾,再回香港,前后十年。当时我俩结婚十二年,十年是分离的。其中除了我几次向医院请过长假,带女儿陪他住过半年以外,其馀我都是在纽约、香港、台湾作短期的停留。小女儿曾问我,为什么我们常常去飞机场?
有一天,小女儿给她爸爸写了一封信,那信深深触动了他的内心,使他结束了香港的事工。信中她问爸爸:「将来天堂相见,我们会认识吗?」
以后我们看出,一切安排都在神的旨意中。牧世返回纽约仅半个月,美国圣经公会就找到了他,邀他担任翻译《现代中文译本》圣经的职务,一直到这工作完成。他自己说:「我以往十年时间从事基督教历代名着集成的编译,另十年在辅侨、文艺出版社和台湾文宣工场的经历,无非是神在锻炼我,使我以后肩负更艰辛的译经工作。」
你的就是我的 我们的婚姻幸福是双方的贡献。我们都看重婚姻,虽然是过了中年才结的婚,我们等待神的选择。圣经说的「二人成为一体」,那就是合而为一,没有你的、我的之分,更没有「我比你强、你比我好」之争。
在我选择婚姻对象的时候,曾经询问夏令会的女传道Mrs. Haile,因她的经验各方面都高过我。她同我祷告后,坦白地问我:「Moses会不会有inferiority complex(自卑感)?」因那时我已是正式医生,他还在哥大选课。后来,我在白血球症等方面的成就,被人称为癌症专家,牧世有机会跟着我去世界各地开会演讲,他坐在台下,以我为傲。正如他在各教会讲道,我坐在台下,为听不懂华语的会众译为英语,同样地心存感恩。
有朋友打电话问我关于圣经的问题,我若答不出来,就把电话交给丈夫。他讲道后常有人问问题,我就在后面等。有一次等了好久,我慢慢地走到前面去,原来他在解答一些关于癌症方面的问题,大家看见我才笑了。
我们身上各带零钱小袋。定时丈夫就交给我空钱袋,像到加油站一样说:「Please fill it up.(请装满它。)」我高兴地装满以后还给他,他收起来,笑眯眯的对我说谢谢。
你我不同 像一般夫妻一样,我们二人均有完全不同的性格和家庭背景。
我从小嘴就很尖,被家人认为能干。记得买东西,一定死命向店主讲价。没想到这是丈夫最不能忍受的坏习惯。我们初到台湾,坐三轮车,下车时问车夫多少钱。回答说三块。丈夫笑眯眯地对车夫说:「唔,五块钱好吗?」这是他的习惯,好习惯!另有一次,三轮车送我们到教会门口,故意敲竹槓多要钱,我丈夫却告诉车夫,他做的不对。
冬天,丈夫最享受的是坐在或躺在火炉边看柴火燃烧。有时看很久很久的时间,我真是觉得稀奇,就问他:「明天的讲章预备好了没有?」他照常幽默地回答:「因为看着妳忙忙碌碌地走上走下使我发昏。」他还邀我停下,坐在他身边一同看柴烧,那美丽的火焰不停的变化,真是好看。他说,这就是他的「灵感」呢!
我在医学院读书的时候信主,从一个很保守的教会出来,常常觉得自己比别人「圣洁」,比别人好。丈夫的性格正相反,尊重别人,只看对方的好处。我们新婚那段日子,便常为此争论不已,直到我懂得圣经的教训「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倒要谦恭自守」。
我在医院工作常是早出晚归,一次回到家已过九点,丈夫将煮好的热呼呼的饭茶都摆在桌上。我脾气与别人不同,别人心情不好就吃不下东西,我心烦时吃得又多又快。丈夫一看就知情形不妙,没敢问我,在厨房静静地走了两圈,等我吃完才轻声问:「有那么严重吗?」我便把生气的事一古脑儿吐出来。他安慰的双手放在我肩上说:「吃亏事小,生气事大。为什么不宁愿受冤枉呢?为什么不甘心吃点亏呢?」他知道圣经的话,亦能行出来。我知道,却不一定作得到。
夫妻俩的个性不同是很普遍的。葛培理布道家曾说:「If both are the same, may be one is not necessary.(如果两人完全一样,或许就不需要另一个了。)」我俩个性虽不同,血型却同是「O型」。1992年,丈夫又一次需要动大手术,我不愿他接受别人的血,就将自己500CC的血输给他。向来他都是被人称道的gentleman(绅士),无论到哪里,他对人总是客气周到。手术后的一天晚上在病房里,护士以为他睡着了,便将他面前的电视拿走。他突然大喊:「Don't touch it!(不要拿走!)」我和女儿面面相觑,觉得奇怪极了。女儿说:「爸爸从来都不会这样的啊!」后来女儿突然恍然大悟,对我说:「因为他输入了妳的血!」
丈夫常说,他是管大事,我是管小事。大事如联合国是否接纳某个国家,小事是家里的柴米油盐、申报所得税和投资等等。1997年丈夫送我的生日礼物是本圣经,上面写着箴言书卅一章29节:「才德的女子很多,唯独妳超过一切。」他真是深深地爱我!
夫妻一体 牧世在1968年作了第一次心脏大手术,因为医生说他若不动手术就不能去远东工作。那次手术九死一生。后来身上装了心脏起搏器(pacemaker)。1988到1992那几年,大小手术就动了十二次,次次如行过死荫幽谷。每过一年,我就衷心感谢天父。近几年来,他更是病痛缠身,白天晚上我是他随身医生加特别护士,他还说:「我怎么每天吃一个苹果还是不能叫医生离开我呢?」(一句美国谚语:一天一个苹果,医生就会远离我。)他又戏笑我说:「妳这个人真会揩上帝的油,希西家王向神要求延长寿命十五年,妳比他还贪心啊!」
我喜欢用正三角形来形容我们的婚姻关系。神是三角形的顶点,我们是底边的两个点。我跟神的关系拉近,丈夫和我的关系也就更接近。现在,神接回了我的丈夫,我应当无语,然而我倍觉孤单,不受安慰。有时什至想,如果我们的感情差一点倒好了。
生离死别,癌症病房里最是多见,我曾用各样的安慰话安慰别人,却安慰不了自己。这「失肢」之痛(phantompain),无以表述。
2001年丈夫给我的圣诞礼物,又是一本皮面金边的圣经,大字体的《现代中文译本》。翻开封面,几行端正的字,竟成了遗嘱:
给我挚亲爱的贤妻: 神借着这本圣经把我们结合在一起,四十年以上的夫妻关系,叫我们的灵命不断长进,更靠近主,乐意为主所用。
我生平对教会的一点点贡献,若不是妳多方面的鼓励支持,是无法达成的。
但愿这本书作为妳一生的导路慈光,在妳感觉孤单无助的时候,书中的话将安慰妳,扶助妳,叫妳知道,主就是妳最可靠的同伴。
深深爱妳的丈夫 许牧世 2001年圣诞节
可喜的是有主同在 2002年2月2日,我最后一次为牧世作了早餐,因为当天下午他就进了医院,2月11日他就回了天家。心爱的人离开后的日子,苦痛是无法形容的,只有抓住神的应许「神的恩典够我用的」;雅各书一章2~3、12节等经文,将我不停的眼泪变为不断的感恩。
主耶稣带领我俩过了四十二年蒙福的婚姻生活。像牧世那样软弱的身体,能活到八十八岁,以神赐予的属天生命,尽心尽力事奉主,谦卑地跑过了该跑的全程,这实在是神的恩典。他最后一次在教会传讲信息是1月27日,题目是「为什么祷告」。他所准备要在2月10日讲的信息是「天父家书」,这篇道他没有在世上讲,却亲自与天父同享了。
今天牵我手与我同行四十二年的亲人已回天家,与爱我们的天父,圣子,圣灵永远同在,是好得无比的归宿。他在那边,我继续留在这边,不能为丈夫而活,该为主而活,不至白占地土,亏欠神。我俩虽体在两边,心灵永远同在,因圣经教导我们「不住地祷告」,当我祷告、感恩时,我们的心是在一起的。
在入医院后的前几天,他在病床上一直要笔(他一生所爱的),写下了最后的几行字,虽不清楚,仍可读出﹕「生不足喜,可喜的是有主同在;死不足惧,可惧的是不认识主而死。」(司布真Spurgen语)
是的,可喜的是主与我们同在,可喜的是牧世虽然回了天家,却留下大量的着作、译作,他继续透过这些文字对人说话,帮助弟兄姊妹走天路;可喜的是主赐给我们这美好的四十二年婚姻生活。感谢赞美主,荣耀都归主的名。也盼望我们过去的四十二年婚姻生活,今日成为劝勉年轻人的见证。
(本文作者谭天钧乃着名癌症专家,原为纽约康乃尔大学医学院教授、史隆凯特林癌症中心主任医师兼药物发展部副主任,现已退休。本文乃转载自美国《生命季刊》总第廿三期,承蒙允许,特此鸣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