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路廿二15)
對任何一個人來說,若知道自己將要受害,心中必定充滿恐懼與憂傷,需要有人分擔。耶穌也在這時候,想到要與門徒一起吃逾越節筵席,與他們談談將要發生的事。可見,耶穌其實很需要門徒的關心,事實上,祂也期望門徒們能與祂一同儆醒禱告。但願我們能體貼主的心意,常與主親近,與祂同心同行。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廿二19)
主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我的身體本該是為自己而活的,耶穌卻說:為你們!那是何等美好的心意。主耶穌的身體是為了事奉神的,祂用自己的身體去成全天父的旨意,同時,也成了我們的祝福。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廿二20)
對信實的神而言,立約,可算是一種侮辱。祂本不必與我們立約,因為神有絕對的主權,也絕對的可信,但祂體恤我們的軟弱,為要堅定我們的信心,便用血與我們立約。這樣,正如保羅提醒我們的,父神既然連祂愛子都為我們捨了,豈不是也把萬物與主耶穌一同給我們嗎?
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路廿二21-22)
與我一同喫飯的人,當然是指與我最親近的人,也是我所信任的人。主耶穌卻嘆息說:那賣我的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曾幾何時,我們說是基督徒,但卻因為一些生活上的好處或愛好,而出賣了信仰或服事主的機會?我們的心靈確常有猶大的影子,求主赦免我們,不要作出賣主的猶大。
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路廿二28)
「我在磨煉之中,……」這是我們很少想到的事;我們總以為主耶穌有大智慧大能力,事事駕輕就熟,可以在危難中泰然處之。但事實上,當祂諄諄善誘教導門徒時,當祂正在扶起悲苦之人的時候,祂自己也在磨煉之中。不同於我們的,是祂始終以天父的事為念。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廿二31-32)
撒但想要得著屬主的人,把人從蒙恩的生活中篩走。但主耶穌卻為我們祈求,好叫我們不至失卻對神的信心。那次,撒但似乎得著牠要得的,但其實不然,按彼得所行的,他確實失敗了,但按神的憐憫,他仍然持守信心;以致這信心令他仍可回頭。更重的是,當他回頭後,主仍委以重任:「堅固你的弟兄。」
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路廿二37)
沒有人願意被列在罪犯之中,我們總希望與罪人劃清界線,免得自己被誤會是「那種」人。但事實上,主耶穌不單在捨身於十架時,是被列在罪犯之中,他自己的解釋也是如此,他喜歡與罪人同坐,為的是引導他們回到神面前。所以,他是罪人的朋友,罪人的希望,也配稱為罪人的救主。
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他。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跪下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路廿二39-43)
耶穌帶門徒去禱告,卻沒有與他們一起,只是獨自跪下禱告。有些時候,自己的困難與掙扎,旁人是難以理解的。既然如此,就讓我們效法主耶穌,學習獨自跪在神前,傾心吐意吧!很明顯地,當時主耶穌沒有祈求什麼,只是在父神面前再次肯定自己的順服心意。我們也有這樣的經驗,當我們願意完全順服時,我們同時也會得著面對困難的力量。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廿二44)
在傷痛中,人會有不同的表現,有些人會默然忍受,有些人會大聲呻吟,甚至咒詛;基督徒也可能會感到信心落空而失望,有些人會在屬靈的路上折回,不再奮鬥。但主耶穌在極其傷痛時,卻禱告更加懇切。事實上,在危機出現的時候,正是最需要儆醒禱告的時候。
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路廿三21)
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無奈,人生路上確實有許多無奈!有些事不在我們的掌握中,尤其是別人要說我們什麼話,要對我們採取甚麼行動,都經常會令我們感到無奈。也許有人會因為自己常以愛待人,以致便總以為自己不應受到別人的無禮對待,那麼,就讓我們思想主耶穌吧:祂盡心的去愛,人卻不單對祂無禮,還要釘祂十字架。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路廿三34)
真正的赦免,是為得罪我們的人解釋:因為他們不曉得。這樣,主耶穌豈不以非為是嗎?他們明明是處心積慮的要傷害祂,還說不曉得嗎?他們真的不曉得,主耶穌並非只看到他們所作的,而是看到那被撒但支配的心靈,他們被撒但支配,不知自己在做些什麼事,確是很可憐的。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
在十架上,就是那最痛苦的時刻,主耶穌不忘記帶給絕望者希望。也可以這樣說,在痛苦中,主耶穌也沒有忘記神托付於祂的救人的使命。更寶貴的,祂不是在教導那強盜,而是確實地告訴他:「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對一個生命即將結束的人來說,那是何等重要的信息啊!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廿三46)
耶穌用祂最後的一口氣,竭力大聲的呼喊:「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最後一口氣了,還需要大聲的呼喊嗎?我個人的體會是:當生命中最後的一口氣,可以這樣坦然的把自己交托給父神,而不是一聲嘆息,那確是最美好的,是值得讓別人注意的一件事。
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路廿四5)
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當然,婦女們是無法回答天使這話的,因為她們受制於生活的經驗。當時,她們來到墳墓,所想到的,是要給逝去的人表達一點心意。但,天使的話確實重要,提醒我們,不是憂傷的致意,不要花心思去服事一位過去了的聖者以及他偉大的言論,而應是把衪留下來又能給人生命復活的信息傳講開去。主耶穌真的不在那些死人中,祂是復活了!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路廿四7)
主的受死與復活,並不是一件偶然的事:耶和華定意給他壓傷,以祂為贖罪祭。定意,是意志上的,而不單是感情上的。我常常覺得當代基督徒較注重救恩所帶給我們的美好感受,當然,神的恩典會讓我們感到享受。但我會要求自己在屬靈的道路上,有更多的定意,我相信不管成敗,這些定意在神面前是極其珍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