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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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聖經與治國
美國第二任總統亞當斯

  ※假如在某個遙遠的地方,有一國把聖經看作法律,全民謹守遵行,由衷克制自約,生活簡樸,作工勤奮,樂助友愛,公平待人處事,敬畏全能上帝,愛上帝……,那麼,這一國將是怎樣一個理想國?(1756/2/22日記)
  
  ※政治家大可策劃和發表他們對自由的理念,但只有宗教(指基督教,下同)與道德,產生維護自由的原則。 

  憲法自由必須建基於品德。倘若國人不重視品德,那麼即使改朝換代,更換政制,仍不能長享自由。(1776/6/11) 

  ※人心若不受道德和宗教約束,政府也無能為力。貪婪、野心、報復、好色等有如大鯨魚,能破網而出,掙脫憲法上最堅固的繩索。我們的憲法只為有道德、有宗教的人而寫。除此以外,政府毫無辦法。(1798/10/11對軍隊演說) 

  ※宗教和品格,不僅是自由社會與我國基石,也是任何政制下全人類社會幸福的基石。(1811/8/28) 

  ※擺在人類眼前最大的問題是:自然界的主是否用自己的法律統治世界。(1815/6/20致傑佛遜函) 

  ※據我了解,基督教信仰是上帝的啟示。(1816給F. A. Vander Kemp法官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