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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有的,只是一個平凡的家庭的平凡遭遇。他們是大時代中的小人物,但是小人物卻影響了整個大時代。
好友帶領病中初信的母親讀聖經,選上了路得記。因怕母親病體孱弱,原想一次只讀一章,不料母親愛不釋手,一口氣讀完全書,又與愛女細論書中人物情節,至晚才心滿意足,甜甜睡去。我自二十年前初次講解路得記,就被書中人物深深吸引。然而至今每次研讀,又總有新的感受,總覺趣味橫生,好似陳酒佳釀,必待細細品嚐,不可囫圇吞棗。這卷看似平淡的家庭倫理故事,裡面卻蘊藏著無限豐富的思想,要待人生歷練成熟,經得幾番悲歡離合,方得識個中滋味。且讓我一一道來。
一.一卷瑰麗的小書
- 路得記是舊約聖經中一卷瑰麗的小書。全書只有四章,一共八十六節。裡面沒有長篇大道理,沒有驚天動地的大事,沒有移山裂海的神蹟,沒有醫病趕鬼的聖靈大作為,沒有力拔山兮氣蓋世的曠世英雄。書中所有的,只是一個平凡的家庭的平凡遭遇。他們是大時代中的小人物,但是小人物卻影響了整個大時代。
- 路得記也是一則精緻的短篇愛情小說。雖然它不像羅密歐與茱麗葉那樣的浪漫綺情,也不像溫莎公爵那種不愛江山愛美人的令人驚詑,更沒有像徐志摩與陸小曼那種熱情奔放不顧清議的行徑。相反的,路得記中卻顯示一種成熟負責的愛情觀,初看似乎平淡單純,細讀卻愈發敬佩書中人物的高貴情操,且像鄰家兒女故事,與我們更加貼切接近。
- 路得記是人間美德的典範。按中文聖經的次序,路得記屬於歷史書,夾在士師記與撒母耳記之間。按其記載的背景來看,應與士師記同時,可能路得記原是士師記的附錄。士師記是一部慘痛失敗的歷史,路得記卻為這幽暗的長夜,帶來一線黎明的曙光。在希伯來文聖經中,路得記屬於第三部分的著作(Writings,以詩篇開始,參:路廿四44),夾在箴言與雅歌之間,正好為箴言第卅一章所述賢德的婦人,作了最佳的示範。她不是女強人,更不是女超人,而是在平實中顯偉大的賢淑女子。路得努力追求人生的幸福,結果不但得著美麗的愛情,更因身為大衛王的曾祖母,開創以色列國輝煌的國運。
二.一個悲慘的開始
- 動蕩的時代:路得記一開始,就是一個天災人禍不斷的時代。士師時期,人民離棄上帝,祭司放棄職守,社會盜匪橫行,鄰國欺壓不斷。眾士師多有勇力卻少有靈力,眾百姓多有恐懼卻少有敬虔。再加上遭逢饑荒,更打擊原本脆弱的信心。這不是上帝所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嗎(出三8)?何竟天不降雨,地不出糧?伯利恆不是糧倉嗎(「伯利恆」原意「糧倉」)﹖以法他不是雅各最愛之地嗎(雅各最愛的妻子拉結埋骨之所,創卅五19)?何竟這時不見神的供應,卻使家人心碎?
- 移民的家庭:以利米勒這時作了人生最重大的決定,帶領全家離開應許之地,移民摩押。乍看起來他應當是個顧家的新好男人,在動蕩的政經局勢中,為家庭謀生機,為自己創新局。然而良善的動機,並不保證完美的結果。「以利米勒」這名字的意思是「我的神是王」,似乎要見證在那「國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時代(士廿一25),竟還有人尊主為王。然而當真實的考驗來臨,他就放棄信仰的見證,自己作王,任意而行。他和當年靈性軟弱的亞伯拉罕和以撒一樣,一遇饑荒就想離開應許之地,寄居異鄉(創十二10,廿六1)。表面上看,他之所以移民,是因為對人失望,對環境失望。但是真正的原因,乃是對神失望,為己打算,一心想要靠己成全。因而「離棄神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整卷路得記多次提到耶和華,惟有以利米勒下摩押這一段,隻字不提耶和華的名號(得一1~5)。
- 意外的絕望:以利米勒帶著希望,離開伯利恆去摩押地。他原本只想在那裡「寄居」,不料卻在那裡「長住」。原本想為家人祈福保命,不料卻客死異鄉。他的兩個兒子更與當地人同化,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卻在十年之內相繼過世,似乎當年巴力毘珥的詛咒,又臨到他的家中(民廿五章)。結果「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得一5)。
三.一個信心的抉擇
- 浪女回頭的故事:拿俄米在丈夫及兩個兒子相繼過世後,孤苦伶仃,無倚無靠,在寄居之地只有兩個年輕守寡的媳婦與她在一起。這時她「聽見」耶和華眷顧祂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因而決定回猶大地去。其實這十年間難道神都沒有眷顧祂的百姓嗎?只是以利米勒一家聽不見而已。這可能是她這一生中第一次自己作的重大決定。以前她凡事順服丈夫,不但對的順服,連不對的也順服。不但順服丈夫來到摩押,更順服到為兩個兒子娶摩押女子為妻。結果落到家毀人亡,孤苦無依的苦況。現在她要回猶大地去,更是要回到耶和華的家中。她是舊約中的浪女回頭。但是正像新約中耶穌所講浪子回頭的故事,浪子的父親老遠看到浪子,就跑過去擁抱他,親吻他,給他穿上上好的袍子,戴上象徵權柄的戒指。不但完全的接納他,更給他榮耀與權柄(路十五章)。信心,使拿俄米大膽運用抉擇的權利;歸回,使她結束個人的苦況;而靈性的提升,更激發兩個媳婦的跟隨。信心是她一切歸回行動的基礎,但這信心,不是黑暗中盲目的一躍,而是有神的恩光來指引。
- 半途而廢的遺憾:俄珥巴是這故事中第二個令人扼腕的人物。她與路得原本國籍相同,文化信仰相同,人生的際遇也相同,都嫁到以利米勒家,都年輕守寡,命運悲慘。而她們二人愛心相同,都捨不得離開婆婆,都與婆婆一同動身回伯利恆。然而最終使她們二人分道揚鑣的,乃是她們選擇了不同的信仰。俄珥巴雖然嫁給基連,也愛敬孤苦無依的婆婆,但是嚴酷的現實生活考量,終於使她決定回到本國,和原先所拜的神那裡去了。從此書中不再提到她,上帝國度的福分也與她無關。
- 堅持到底的信心:拿俄米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破碎的家庭,破產的信心,竟還能吸引路得死心塌地地跟隨她,尤其俄珥巴已經離她而去,路得會更加孤單。是她回頭的信心,激發路得信心的跟隨,是她體貼的愛心,獲得路得愛心的回報。路得的信心宣告,震古爍今,在舊約聖經中無出其右:「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妳,妳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妳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妳的國就是我的國,妳的神就是我的神。妳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妳我分離。」(得一16~17)她甚至以耶和華之名來起誓,以明心志。對照拿俄米此時心灰意冷,絕望痛苦,路得的一番話,使她的冰冷的心,又再度如火被挑旺起來。
四.一個巧妙的邂逅
- 活潑的信心:路得隨著婆婆拿俄米來到伯利恆,立刻稟告婆婆,來到田間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曉得,偉大的信心,得落實在實際生活中。她不怨天尤人,不自憐自傷,不坐等幫助,只按真理追求幸福。她曉得律法上有規定,收割時不可割盡田角,更要留些麥穗給孤兒寡婦來拾取(利十九9;申廿四19)。她對耶和華的律法和對人遵行律法的信心,使她為自己和婆婆尋得了生路。
- 巧妙的引導:路得與波阿斯的初遇,在一連串的巧合中,看見耶和華的恩手親自引導。她們回到伯利恆「恰巧」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一22),路得「恰巧」來到波阿斯的田間(二3),波阿斯「恰巧」是以利米勒本族的人,而這一天波阿斯「恰巧」從伯利恆來到(二4)。因為他們二人都「恰巧」是堅心信靠耶和華律法的人,以致祂「不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八十四11)。
- 相互的稱許:路得與波阿斯第一次邂逅,就給雙方留下美好的印象。按聖經精練的筆法,波阿斯一出場,就顯示他是個可以付託終身的人。他是個大財主,有許多田產,有許多工人,有精明的工頭。但是更重要的是,他有過人的美德,關懷人的需要。他與收割工人之間溫馨的問安對答,說明他們都是敬虔愛神,遵行律法的人。他又善待窮人與外人,讓他們揀拾自己田間的麥穗。想必這些都看在路得的眼裡。波阿斯的觀察敏銳,一來到田間,就注意到來了位陌生的異國女子。他做事敏捷細心,立刻詳細詢問監管收割的僕人,並即主動對路得說出恩慈的話。他知道路得工作勤奮(從早到晚拾麥穗),叫她專一跟著使女,不要離開(他還囑咐僕人不可欺負她,保護她免受傷害),更誇讚她孝順(因她恩待婆婆)、信心(誇她像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來到應許之地,創十二1)。他不但有恩惠的話語,更有恩惠的行動、恩惠的態度。他不把路得當外人看,甚至給她超過她所當得的。他還怕她不夠,命人特別抽出一些麥穗遺在地上,不留痕跡地照顧她。不但照顧她,還顧到她的婆婆,幫助她盡孝。路得的回應,也顯示她的謙卑與得體。她不以所得的恩待為理所當然,卻又大方接受波阿斯的善意。幫助人的讓人窩心,接受幫助的也不卑不亢,他們都是心理健康成熟的人。雖然他們二人原本很不相同,不論國籍與種族,文化與信仰,人生與婚姻,年齡與性別,都使他們好像宇宙中的兩條平行線。然而伯利恆田間的邂逅,使他們在真誠中見高貴,更增彼此的敬慕。
五.一個重大的決定
- 拿俄米決定為路得找人生歸宿:拿俄米原本對己悲傷,對律法絕望,對上帝抱怨。不料一個外邦媳婦的信心,卻激發她生命中活潑的盼望。拿俄米與路得情同母女,凡事為路得著想,更勝過自己的女兒。愛一個人,就是為他最大的利益來著想。她為媳婦幸福著想,勸她們改嫁,另尋人生的歸宿。聖經中從無封建的貞節牌坊觀念,婚姻只在活著時有約束,一旦配偶過世,就可自由嫁娶,追求人生下一階段的幸福。經過幾個月細心的觀察與思想,拿俄米深知波阿斯平日為人,值得信賴,於是在主的真理中為媳婦設計,為路得安排人生的歸宿。其實按照律法,拿俄米自己才是最優先,但是她為了愛路得,卻甘願放棄自己的權利。她叫路得沐浴更衣,夜晚直接到田間向波阿斯表白心跡。她的思想似乎比年輕人還大膽開放,她的思慮比智慧人更周詳。後來的發展,證明她的眼光沒有錯,波阿斯沒有讓她和路得失望蒙羞。
- 路得決定追求自己人生的幸福:路得在整個收割期間,一直與婆婆同住。無論她到那裡,遇何人,作何事,都詳細告訴婆婆。二人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可以談事,更可以談心。她們情同母女,更勝姊妹。因為二人總為對方的幸福來著想,且都有智慧及愛心。當婆婆要她脫去寡婦的衣裳,沐浴抹膏更衣,晚上下到田間,主動去找波阿斯求婚,她沒有猶豫,只說:「凡妳所吩咐的我必遵行。」(得三5)路得知道律法規定摩押人不得入耶和華的會,再加上自己年輕喪偶的悲慘身世,會讓許多人退避三舍。然而舊約早期歷史仍不乏外邦女子加入以色列的先例(例如,她瑪與猶大,喇合與撒門,創卅八章及書二章),聖經也從未禁止年輕的寡婦追求人生第二春。尤其她相信婆婆的眼光,相信波阿斯是正人君子,更相信按真理來追求人生幸福,必得耶和華的賜福。
- 波阿斯決定盡上近親的責任:波阿斯睡臥禾場,心中歡暢,夜間忽然驚醒,發現有女子正在他的腳下,這一驚非同小可。然而路得的真心表白,使波阿斯更加增他對路得的敬佩,也使他有機會說明自己的立場。他誇讚路得是賢德的女子,且為律法的緣故,保守自己的愛情。他叫她不要害怕,凡她所說的,他必照著行(得三11,他對路得所說的話,簡直是路得對婆婆說的話的翻版)。他雖然是她的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位比他更近。只要那位更近的親屬放棄責任,他必執行代贖近親的本分。波阿斯與路得深夜在禾場上談話,顯出他行事有智慧,為人有分寸。他不越過律法的規定,也不逃避律法的責任。不逾越兄弟的身份,不逾越男女的分界。他看重路得的名聲(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更顧念她家人的需要(叫路得帶更多糧食回去給婆婆)。他更要快快實現給路得的承諾。
六.一個完美的結局
- 波阿斯與更近的親屬:波阿斯作事精明果斷,當天就在城門口找十個證人,要把這事辦妥。而那至近的親屬「恰巧」來到城門口,事情就立刻有了出人意外的結果(得四1)。拿俄米回伯利恆幾個月了,那至近的親屬未曾出面,未曾關心。只有被要求表態了,才表示願盡至近親屬本分,買贖田產,可是他又顧慮娶摩押女子,怕會妨礙自己的產業。於是他寧可被人譏為脫鞋之家,不肯遵行神的律法。他是親屬卻無親情,有能力卻無意願。他不願為死者留名,結果至今無人知道他的姓名。相反的,波阿斯為遵行律法,義無反顧,贖拿俄米田產,娶路得為妻。他不怕自己財物損失,反倒得著嬌妻美眷。他願為死者留名,自己更名垂千古。
- 波阿斯與城門的眾人:他們與波阿斯一樣對神有堅定的信心,在饑荒中不離神的家,在亂世中謹守神的律法。他們不但以溫柔的愛心,接納離去歸來的拿俄米,更以開廣的胸襟,接納摩押女子路得,加入這屬靈的大家庭。他們因著聖靈的感動,看出上帝的永恆計劃,為這一對新人祈福,祝願他們得建立,得亨通,得名聲,得後裔(得四11~12)。
- 波阿斯與路得拿俄米:波阿斯與路得終成眷屬,蒙耶和華賜福,生子俄備得,就是以色列最偉大的大衛王的祖父,後來更成為基督的先祖(得四12;太一5)。連拿俄米也一同分享他們的喜樂,把孩子抱在懷中撫養。波阿斯與路得是情義的結合,有美麗的愛情,高貴的情操,無私的委身,真理的順服,恩主的賜福。
路得記從一個破碎的家庭開始,後來卻以一個完美的婚姻作結束。開始是饑荒與政局動蕩不安,結尾卻是祝福,神賜糧食,賜下君王。開始是痛苦與死亡,結束卻是生命的豐盛。波阿斯、拿俄米與路得,因著彼此堅定不移的愛,以及對萬愛之神的投靠,終於轉厄為安,且成為以色列民全家的祝福。他們見證活潑的信心,使律法成為人的生路;堅持的跟隨,至終得著真神的獎賞。願你我同樣得享這美麗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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