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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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可以作為衡量真理的標準麼?


  我們判斷是非,必須有一個標準來衡量,那麼一個作為標準衡量其他,自己本身該有甚麼特性呢? 

  在科學工作上,測定質量、長度、時間的數據有基本的重要性。國際協定以公斤(Kilogram)作為質量的標準。這種標準的原本存在法國Serres城的國際重量尺度局(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of Weights and Measures),為以鉑銥(Platinum-iridium)合金製的圓筒狀體。鉑銥合金有強烈的抗蝕性,又圓筒體面積較小,防蝕較優,因此質量可以保持固定不變,作為基準。長度從前也以鉑銥合金棒,保持零度的溫度中,兩端記號之間距離為公尺的基準,但現在有更精確不變的方法,即以光在真空中運行299,792,458之一秒的距離為基準。較以前有十倍以上的正確性。我們從前所用的擺鐘,精密製成,每年誤差可在十秒鐘之內,但今日科技發展,以原子鐘計時,有每三十萬年僅差一秒的固定性。所以我們得一結論,衡量異已作為標準的,本身必需固定不變,否則所得結果,便會得到不正確的結論。 

  現在讓我們自問科學可以作衡量真理的標準麼?教科書上說:「關於科學,第一個事實是:科學乃是人類的活動,所以亦有人類努力的一切弱點。科學的歷史乃是許多的錯誤慢慢得到糾正的歷史……。」另一學者說:「科學不是一個信條。不是由更高級的神明給人的啟示。科學是人腦子的產物;這樣,常常需要重加檢討與作修正的可能。」即所謂科學中的「自然律」,它們究竟也是人所作的歸納與描述,大體說來在目前自然的秩序中是正確的。但是,我們不能將它們視為自然本身不變的宣言。並且我們也無法證明它們與在無限的過去到無限的未來時間內每一個案皆可完全符合。因為「從不」(never),「永是」(ever),「完全」(all),「常是」(always)等有蓋全之意的字句是渺小的人所最難運用的,除非我們說出一個有限的範圍來。所以我們若將自然律推到人的時間(The Time of Man)或人的空間(The Space of Man)之外,便不務實了,同時也有辱科學實事求是的精神。我們若要有科學客觀的態度,必須承認自己的微弱,因為「人的時間」即人所曾經驗的時間,還僅是無際空間中極渺少的一隅。所以人在時空中所得的知識,雖有實用上的價值,但非神聖不易的真理。一個較戲劇性的記載莫過於在四十年代間八月的一天,在普林斯頓高級研究院(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at Princeton)中的一班物理學研究生從講習會破門而出,興奮地高聲談論。他們是校中最活躍,思想最敏銳的有為青年。旁觀的經濟學專家向其中一位問道:「講習會怎麼啦?」他答說:「妙極了,上週我們對物理學的知識全都是錯的!」 

  我們的結論是,科學知識隨時可以修正改變,不能作為衡量真理的絕對標準。反之,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必是真理,沒有其它可能。主耶穌說:「你(上帝)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惟有真理是衡量一切的標準。 

(本文摘自《聖經、科學與人生》,中信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