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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信耶穌」到「像耶穌」,是基督徒蒙福之路,也是基督徒追求成長的唯一目標。而基督徒蒙召的意義,在於「來來去去」的人生,即要自己「來」到主前得福,也要奉主的名「去」使別人蒙福。
一、「來去」人生(太十一28;廿八19) 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賽五十五1)
來吧!這是主對我們的第一個呼喚。
舊約時代,神已多次向人呼喚「來」,「你們都來」,上述經文一共有四個「來」。到了新約時代,耶穌基督也同樣呼召我們:「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時至現在,神仍然向我們呼喚:你們都「來」吧!
有人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時就是一個「來」字:祂被釘在中間的十字架上,左右兩旁各有一犯人。十字架下的耶穌,對騙得錢財卻不快樂的撒該說:你來,來跟從我,我要使你成為真正富足的人。祂對無學問的彼得說:來!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得人如得魚一樣。祂對井邊的女人說:來,我要賜你活水,止你飢渴。祂對在墳墓裡已經死了四天的拉撒路說:你出來,從死亡進入永生。
耶穌在世上所說的話中以「來」字為最重要的信息。不管你現今的境況如何,只要你願意「來」,來到耶穌跟前,就可以得著盼望。主耶穌自己也親自「來」到我們中間,為要叫我們可以「來」到祂跟前蒙恩惠得憐恤。
去!這是主對我們的第二個呼喚。
當我們來到主前得著餵養、醫治、解渴、脫離死亡之後,祂又囑咐我們「去」。祂吩咐十二個門徒去,去醫治病人,去叫死人復活,去潔淨大痲瘋,去趕鬼,因為他們從主身上所得的醫治、餵養及解渴都是白白的得來,故也須要白白的捨去。耶穌升天前又對門徒說:你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所以,基督徒的人生,必須又來又去,來了又去,去了又要回來。一生都在來來去去中生活。
可惜,今天有許多基督徒卻只來不去。
其中一個原因,相信是因為他們未曾真正經歷過飽足,未曾真正有死而復生(舊生命死去,新生命出來)的生命。
有人說,傳福音就像一個乞丐得食物後,立即走去告知其他乞丐那兒可以找到食物,要把得吃飽的好消息轉告知每個有需要的人。許多年前,美國電視台曾報導,聖誕節期間有兩個善心人專程坐一小時飛機,從洛杉磯到三藩市,請露宿於三藩市市政廳門前大空地的乞丐,到附近的麥當奴快餐店免費任吃午餐,結果當天麥當奴快餐店門前大排長龍。原來,是因為當中有乞丐吃過痛快後,跑去告知其他乞丐。基督徒若真經歷過神的飽足,必然也會像這些乞丐般樂於跑去與人分享這好消息。
基督徒來而不去另一原因,可能是他們根本未曾真正來到主跟前。他們只是來到教堂,參加一些活動,卻從未真正來到耶穌的跟前,未曾真正經歷過耶穌的美好。就如有人信耶穌只為得水牛!話說有某教堂的外牆掛有一個寫著「信耶穌得永生」的大招牌,但一場颶風把招牌上一些筆劃打掉了,「永生」變成「水牛」,當村民看見「信耶穌得水牛」便都擁進來,使當天的教堂爆滿。這些人來教會,只為得眼前利益,從不想及別人,也就自然不會想到與人分享耶穌了。但我們要緊記的,就是基督徒的蒙召,不單是要「來」得主的恩福,也是要「去」使其他人都能得主的恩澤。
去了又來 不過,也有基督徒出去了,卻忘記也要有回來的時候,再度來到主前得安息、得力量。若我們的事奉生命只「去」而不「來」,藉安靜、禱告與退修重新得力,那我們就很容易在忙於「去」服事人的期間失去起初的異象、失去起初的火熱,甚而也失去平衡的家庭生活。我們實在需要經常來到神跟前作個人的反省、交賬,重新得力,然後再上路。
二、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
耶穌降世為人,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尋找像你像我般失喪的人。當撒該想見耶穌一面時,他在人群中無法看得見耶穌,便爬上樹去瞭望。此時耶穌雖被眾人簇擁著,但祂關心的卻是撒該內心的需要。於是,祂在適當的時刻,適當的地點,抬起頭來,喊出撒該的名字:「撒該,快下來,今晚我要住在你家裡。」
耶穌不單尋找撒該,也尋找婚姻失敗的女人,也在畢士大池邊尋找長期病患者,祂甚至去尋找自以為已不錯的少年官……無論是誰,耶穌都能一一叫出他們的名字,並能透過每個人的特殊環境與際遇,看到他們內心的需要,為他們打開救恩之門。同樣,耶穌知道你我的名字,也知道你我心靈深處的需要。我們既是蒙恩的人,也就該有主的心腸,以耶穌的足印為自己的足印,不論遠近,都去關心身邊每一個人,為主去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我曾聽過一個這樣的故事:有間宣教士子女學校舉辦音樂會,由一位十二歲同學領禱,在他為當晚節目禱告後,想到大考臨近,就求主幫助他考試及格,但他一想,這很自私,於是加上一句「求主幫助全班同學考試及格」,但想想仍不夠,就又加一句「求主幫助全校同學及格」,但還是不夠,不如全世界的學生都及格,但仍是不夠,最後他求神賜福讓全世界的人都及格。一個十二歲的小孩竟能有如此廣闊的胸襟,從自己開始,一路延伸至身邊的人,至自己不認識的人。今日,神的心意也是如此,祂願全世界的人都及格,都可上天堂得永生,可我們有沒有體貼神的心腸呢?
三、非以役人,乃役於人(太廿28) 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廿28)
耶穌在地上的生命,非常清晰地活出一個榜樣:就是每個蒙福的人也該是個祝福別人的人。如何祝福?就是要服事人。無論在那個崗位上,都要以僕人心態用愛心去服事人。
在我事奉的地方,有位中國來的學生作文寫「我的志願」時說:我長大後要做個小丑。父母看後心想,真沒出息,辛苦供書教學,怎會只想做小丑!但隨即,他們也看到老師給這孩子的評語:願你將歡笑帶給人間。是的,不論是做小丑還是做其他工作,只要有服事的心,在天國裡都會是有價值的。華人父母總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總希望子女長大後能做大事賺大錢,立功立名,為己求福。但我們的天父在差祂的獨生子耶穌來到世間時,卻是要祂去做世人的僕役。相信這是天下間父母都不會做的事。沒有父母願意看到自己子女的志願是做僕人。倘若我們為餬口而去做僕人,那我們只須把工作做好便已足夠;然而,當我們自願選擇以僕人心去服事他人時,我們卻還須有捨己的愛。因為服事的意義就是:主動去選擇作被動,放下身份,視對方為主要人物去服事。若當中沒有愛,是很難做得到的。
可惜的是,我們受個人主義的影響,曲解了服事的意義,去服事人時只視之為工作的一部分,自己才是主角,要人人接受自己的做法,不被接受便感到受傷害。耶穌的服事卻常以對方為重。求神幫助我們,免我們服事人時,反變成別人在服事我們──服事我們脆弱的自尊和我們的雄心壯志。耶穌在最後晚餐束腰為門徒洗腳時,告訴他們:你們要彼此洗腳,彼此作僕人。作僕人,就是要放下身份,謙卑束腰的去服事。
王明道先生在一卷錄音帶中提及宋尚節博士時說:他真是神的僕人!原因是宋博士有一次正專心預備講章時,一位年青人來敲門,請他幫忙解決他心中的疑難。宋博士思潮被打斷後,甚感不耐:「年青人,你知道我在做很重要的事嗎?你走吧!你來得不合時,我沒空幫助你。」年青人離開時非常傷心,向王明道訴說經過:「他在講台上這麼有能力,所以我才去求他幫忙,但他卻趕我走。」王明道安慰他後就去找宋博士:「你知嘛,服事神的人同樣是在服事人,你雖沒空幫忙他,但也可和顏悅色地請他稍後再來,不要用不耐煩的口氣,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帶著僕人的身份來服事神、服事人。」自此之後,王明道就發現宋博士真的很留意自己與人相處的態度,因此他說:宋博士真的是神的僕人!
可是做僕人並不是我們天生就曉得的事,乃需要我們天天謙卑的學習,需要我們準備隨時被破碎、被傷害。我很欣賞宣明會創辦人卜皮爾博士(Dr. Robert【Bob】Pierce,1914~1978)那個非常美麗的禱告:「但願那些讓神心碎的事也同樣令我心碎」(May my heart be broken by things that broke God's heart)。」甚麼事會讓神心碎?就是罪人未悔改,人神關係破裂的痛苦。但願我們都能有主憐憫人、關懷人的心腸;也願我們的心如主的心般對破碎的人充滿憐恤。宣明會就是因為有這樣的心志,所以在世界各地展開工作,幫助破碎了的人。
不久前我讀到一篇見證,在有三十萬人被殺的南京大屠殺事件中,當時的南京金陵女子大學代校長魏特琳(Minnie Vautrin,1887~1941,在華中文名叫華群),曾將校園開放收容難民,特別是女子,因為日軍正到處去捉拿婦女來姦殺。她本來估計校園可以收容約二千個婦孺,只是消息傳出後,卻有上萬婦孺湧來避難。當時她在校內掛起美國旗,以為日軍會因此不敢進入。誰知日軍喪盡天良,衝進來就捉。這位女宣教士用盡方法保護上萬中國婦女,甚至不惜與日軍對打。在最艱難的日子過後,她的健康已斷送,精神也崩潰,她內心深處有著至深的歉咎,責備自己未能保護那些在她眼前被日軍捉走凌辱殺害的女子。她的五十四歲生命,其中有漫長的二十八年是在中國度過,但她還是對人說:「若要從頭開始,我仍會選擇去中國。」
許多宣教士就是如此跟隨耶穌的蹤跡,去到有需要的人群中,以愛以生命來向他們分享福音的訊息。事實上,我也是宣教士所結的果子,而現在,也該是我們接棒的時候了!
四、也吃也喝,為主得人(太十一19)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太十一19)
施洗約翰在世上是為主預備道路,所以他不食人間煙火,住在曠野,只吃蝗蟲野蜜;但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間,不單是為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也是為了要服事人,與人一同掙扎,一起經歷痛苦,所以,祂在世時也吃也喝,並進入人群中,與人打成一片,參加親友的婚宴,又與罪人一同吃飯……主的生命給我們一個提醒,就是:基督徒一星期七天、一天廿四小時都應是基督徒,而不只是星期天的基督徒。
我們應時刻以生命、工作、生活、行為及言語來為主作見證,這是身傳;必要時,若神給機會,我們也要用言語直接向人傳福音,這是口傳。事實上,每個基督徒都是君尊的祭司,是全時間的傳道人,只不過有些是全職的,有些則是帶職的,是職份上的不同而已。
今天,每個行業都需要有好的基督徒做見證,皆因信徒在不同崗位上接觸到的人,往往都是教會傳道人接觸不到的。我曾看過一篇很好的見證,就是網球手張德培在贏得國際頂尖獎項時,在萬多人面前說:「今日我能得獎,固然家人的功勞很大,但我要將最高的榮耀歸給耶穌,因為若不是祂,我就不會有今天。」基督徒啊,我們是否願意,無論甚麼時候,都為主作見證呢?
有時,在我們完全意想不到的情況下,神也會給我們機會傳福音講見證。
去年3月11日早上,美國發生一宗嚴重法庭命案,強暴犯尼可斯(Brian Nichols)出庭等待法官判決時,突然搶走女法警身上的配槍,槍殺法庭內的女法警、法官、法庭記者等人,步出法庭後再槍殺一名移民官,偷了他的汽車逃走。美國警方隨即調動100多名警察和FBI特工,進行24小時的大搜捕。尼可斯卻於次日凌晨二時許逃到一幢房子前,碰上剛好下班回家的26歲單身母親史密夫(Ashley Smith)女士,就用槍指嚇她讓他進屋,再將她縛起推進浴室。史密夫女士後來作見證說,當時神將她裡面的懼怕除去,她就開始與他交談,說:「你知道嗎,當你殺人時,他的家人是很傷痛的。我丈夫四年前就是被人用刀刺死的,兇手至今仍下落不明,所以,你不要再殺人了!」在他已感到她的關心,覺得她是朋友後,就問他可否拿書來看。這時他放心地為她鬆綁,她就取來《聖經》和《標杆人生》二書,翻到她之前讀到的地方,讀給他聽:「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又說及愛在世上的重要,耶穌來就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我們的人生目標也該如此,才能找到人生的意義。當她在讀時,聖靈就在尼可斯心裡動工,他開始有轉變。之後他要求她再讀一遍,那時救恩就臨到他身上,他說:「我和你是弟兄姊妹,我實在不想再殺人了,但我已殺了這麼多人,現在該怎麼辦?」史密夫女士說:「若你真相信神,就該去自首,神會饒恕你的,而且,神拯救你是有目的的,就是要你在監獄中拯救其他的囚犯。」七個小時過後,是史密夫女士接女兒回家的時候,尼可斯容許史密夫女士出去接女兒;又當警察來到時,他以一件白襯衫作白旗,願意自首。
耶穌來,使我們可以「來」到神跟前得福,得救恩,以致我們也能「去」為神傳福音,為神服事人。求主幫助我們,不單自己蒙福,更要去做個使人得福的人。
(筆錄:陳娃兒)
(本文乃作者邱清萍女士於2005年10月香港中信四十週年感恩紀念聚會中的講道,經作者過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