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八月/九月号, 总第22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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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错必良心不安?


  这一代青少年,都是被宠爱的一群,犯了错事,大人们为怕伤害其脆弱心灵,纷纷以不同理由为其解释,为其遮掩,为其保持缄默。不予以严厉的指正,皆因:他犯了这么大的错,必一辈子受良心遣责,这已够他受了,何苦要再说他呢!

  就如二月八仙岭山火,因着一名初中学生留下烟蒂而成的悲剧,新闻报导中,大人们为要保护这无心做错的少年的心灵,均小心奕奕的报导山火起因,即或有人知道事件真相,也没有人敢对生事者作任何追究。纵而后来的法庭死因栽判报告也确定了肇祸的原因,如传闻所说乃学生留下的烟蒂造成,但,校方依然不肯相信。这一坚信学生没有错的行动,难道也是为了顾及学生的难受?

  出于保护幼苗的爱心行动,本什值得歌颂的。可是,若以拒绝接受真相的方式去逃避对少年人管教的责任,又如何能为少年人建立是非观念?如何期望少年人可心中凭良心知罪受责?

  而当放眼观看这城的时候,有时不免会质疑:犯错必良心不安,是否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假设?

  十九岁的青年,急功近利,为求「搏出位」,捏造名人患癌的新闻。

  在捏造新闻过程中,青年人可曾有良心不安?若有,为什么还可以冷静地串同他人伪造采访录音带、伪造见证人图片,伪造故事欺骗大众?而事实亦告诉我们,当事人在事件被披露后的难受,不过是因为欺骗行为「不幸地」遭揭露为千夫所指之下产生的惊慌而已。当被问及是否捏造故事时,青年不但没有为捏造新闻的行为认错,还视为常事的说:「哈,大家都是同行,你相唔相信我真是作古仔?」*

  后来发现,青年的上司们,也是不会良心不安的一族。

  虽然上司们曾以大大的广告篇幅认错,但不外是要摆脱被告上法庭的厄运,不外是担心读者流失要为自己重建失信于民的形象作。若对手不是财雄势大敢言的商家,事件不曾被公众披露,他们的良知可会叫他们知错认错?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会」。否则,编辑们不会为了推卸轻忽的责任,一错再错,于事后继续欺骗公
众,说编辑期间已有访问录音带来表示自己的无辜!* *

  一犯再犯,正好显示人的良知,会随着自己的私欲泯灭。

  尤其心中没有神的人,他们的良知,更没一定准则了。

  这边厢强调人要说真话,那边厢的自己却若无其事地说起谎话来。

  这边厢在电台大骂报刊内容色情,那边厢的自己原来就是色情刊物的创办人。

  可见,所谓良知,是没有一定标准的。

  有人说,有怎样的老板便有怎样的伙记;容我补充,有怎样的群众就会有怎样的传媒。捏造新闻的周刊,公信力本已丧失殆尽,可是销路依然不受丝毫影响。如此的群众又如何不会有如此的传媒!

  他日若有人拍心口说自己是凭良心做人的,说自己做错了事必会受良心责备,我也不敢照单全收了。请原谅我今天对人如此失却信心。人心实在太不可靠。尤其我所身处的城市,一个充满信心危机令人不知如何实践信任的地方,每个人的良知都会因时因事因利而异。凡有利于己的便是「是」,凡不利于己的才是「非」。如此的标准,又如何教我们去信任?

  求神施恩记念我们这城,帮助我们这些心中有神的人,认识福音的大能,以福音去拯救这一代人的良知,以神国度的标准去改变这城市。阿门!

*《苹果日报》1996.7.4
* *《壹周刊》三三零期报道:录音带是当事人在看到潘迪生先生的声明才赶忙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