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二十歲結了婚,十一年生下六個孩子,本來只應有五個,第六個是上帝格外的恩典。事情是這樣的,我帶著五個孩子,連我六人,一同在新竹勝堂受洗。受洗後,感到生命完全改變,心境非常快樂。常常帶著幾個孩子一同上禮拜堂,風雨無缺。
不久,我又懷孕,那時先生駐金門,不在家,隣居說:「你三男兩女已足夠了,還要生?何苦。」我想想也對,就去找有名的婦科醫生,連打了數針墮胎。此時,更大的不安攫住了我。我想到自己信了主,怎可殘殺腹中的小生命呢?罪多大啊!神一定會不喜悅的!我害怕極了,又跑去中醫處吃些安胎藥,心中內疚懊悔難以言喻。我怎能如此糊塗,亂打針吃藥呢?這小生命受到多大傷害啊!倘若將來生個畸形兒怎麼辦?那才慘呢!我唯有禱告,求主赦免我的知和罪孽。神是慈愛聽禱告的,我平安生下了老六,一個女孩。想不到她是六個孩子中最可愛乖巧的,從小就知道孝順。主恩何其浩大,一轉眼她現在已是三個孩子的媽了。最叫我寛慰的是,她從沒怨恨過我這個糊塗的母親曾狠心不要她。神的恩典高過我的過犯,我滿心讚美,不知何以為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