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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闹意见
徐道励
「……巴拿巴有意要带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做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于是二人起了争论,什至彼此分开……。」(徒十五36~41)
成熟的领袖有时也会闹意见的。他们闹意见并非意气用事。保罗的顾虑十分有理︰传道的旅程本身充满困难危险,同工的人必须刚强壮胆,坚守所委派的任务。但上一次的旅程,马可临阵退缩(徒十三13),如今再带他上路,可能导致全体同工受害,整项布道计划受损。而巴拿巴则看重对这个年轻同工的造就,希望再次给予机会。可见二人的争论绝非出于血气,二者都是考虑神国的事工,对人生命的造就。而二者之间,有时确会有张力的。这次争论导致了初期教会两位伟大的布道家分开;但结果是两人各自组成了一队新的布道队,兴起了新的领袖一同事奉(徒十五40,十六1~3)。
即或最属灵的领袖,也不是常常意见一致。重要的是彼此可以坦诚开放的沟通,即或保持各自的意见,各自发展,神亦会有其美意,什至可以成就更大的工作。
彼此间告状
冯文庄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林前六7~8)
弟兄之间彼此冲突,到了诉诸法律,往往与利益有关。信徒间彼此告状本身是一大错,而双方背后的态度亦完全不对--其中一方有意要多得好处,而另一方又执着不肯有任何亏损;保罗对两者都严词责备。非常执着自己利益的一方,是看重自己的好处多于彼此的关系,宁可牺牲关系也不要吃亏。有意多得好处的一方,更是见利忘义,全心欺压他人。其实不少信徒间的冲突,虽不致对簿公堂,也是同出一辙。
主内肢体的交往,是基于与主的恩约关系,信徒群体是约内之民。若不看重与神与人的恩约,只以个人好处利益为前提,肢体关系必被破坏,整个身体也蒙羞受损。弟兄姐妹,倘若我们说要跟随主,在教会中就切不可以世俗的互利原则,代替恩约之内,不计较自己益处,牺牲、相爱、合一的原则。
是你令教会洩气吗?
赖若瀚
「其次是耶利哥人……其次是音利的儿子撒刻…其次是哈哥斯的孙子……其次是米示萨别的孙子……其次是巴拿的儿子撒督…其次是哈路抹的儿子耶大雅……其次是示利米雅的儿子哈拿尼雅……」(尼三2~10、16~32)
教会中事奉的人,多是自愿军。自愿军的流弊就是太自由,爱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爱怎样做就怎样做,不高兴就拂袖而去,因此不容易有组织和系统。教会的领袖有时好像「救火员」,哪一处缺人,就到哪一处帮忙,没有训练,做得不好,因此有时难免洩气。
这章经文用得最多的词第一是「修造」(35次),第二是「其次」(28次)。「其次」之意就是有秩序,有系统。整个城墙的建造工程是很有秩序,很有系统的,不能随便。他们之所以能这样,背后的几项因素是:
- 有统筹,有好的领导;
- 各人都服从权柄,依次序执行,不能我行我素;
- 各尽本分,不与人比较。你是不是在教会作义工呢?
你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顺服的心?教会之所以不能有秩序,是因为你太自由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