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傳書雙月刊

年份 
分類 
2020年8月號.第28卷.第4期.總第166期
就是潘霍華
教會承擔世界的苦難
鄧瑞強



  潘霍華曾說,有一問題常常困擾他:「基督教究竟是甚麼?或者說,對我們今日而言,基督究竟是誰?」1 這問題牽連甚廣,關乎啟示論問題中這基督在今日如何被世人看見的問題;關乎基督論問題中基督的存在結構問題;關乎倫理學問題中信徒如何回應這基督的呼召的問題。眾所周知,潘霍華的博士論文是《聖徒相通》,他藉「教會論」來思考這些問題。

  活著的基督是世界之主,但我們從何可看見祂?祂的生命本相又是如何?祂對我們構成甚麼意義?潘霍華在《聖徒相通》一書裡,提出一觀念:「以教會群體〔這形式〕存在的基督」(Christ existing as church-community)2 ,這觀念是潘霍華教會論的主要觀念,他以這觀念回應以上各問題。思考教會,重點不在其建制組織,而在「聖徒」群體的「相通」生活中所呈現的存在形式。這存在形式的真正基礎,是基督本身。基督毫不抽象,祂具體地透過教會群體,向世人呈現。

教會要為他人而活
  關於教會論,潘霍華提出八個思考重點 3,這可看為是對基督如何在教會群體的生活中存在的一個說明。由於篇幅關係,本文只能將這八點統而論之。潘霍華認為,神在基督中顯現,表明神不是虛無縹緲的,而是存在於世而具體可見的。「教會是基督的臨在(presence),如同基督是神的臨在。新約認識一種啟示形式,就是:以教會群體〔這形式〕存在的基督。」今天,基督透過教會群體的存在與生活呈顯祂的存在與生活。這就是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的真義。這不是說教會等於基督,教會只是基督存在於世的場域。教會也不必然能呈現基督,只有當教會完全聽命於基督時,基督才透過教會群體真實臨在。聽命於基督,這是教會在世的責任。潘霍華說:「我們被基督管治,猶如我的身體被我管治。那管治我們的基督,引導我們互相服侍。」當教會群體聽命於基督時,教會活出了基督生命最重要的存在模式,即服侍他人、為他人而活的存在模式。

  在《聖徒相通》另一段落裡,潘霍華點明這種彼此服侍背後的「代贖」結構。他說:「教會群體有一『與他人共在』(being-with-each-other)的結構,成員之間會『為他人而行動』(acting-for-each-other),成為他人代贖性的代表(vicarious representatives),這構成愛的社群獨特的社群性質。」4 教會群體生活的底層邏輯,就是像基督一樣,為他人而活,活出捨己的愛。

  潘霍華上述的「教會論」,其要點是:就啟示論而言,他透過「教會群體」讓基督在當下有臨在的場域,基督因而變得可見。就基督論而言,他藉「教會群體」的生活,活現基督的存在結構。這結構的最核心形式,是「為他人而活」的「代贖性」。就倫理學而言,不完美的現世教會的倫理任務,就是在這苦難人間,努力跟隨基督,活出基督那為他人而活的「代贖性」,從而使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這「功能」變成事實。

基督透過教會臨在
  為幫助大家明白潘霍華這種「教會論」的神學用意,我藉著對照潘霍華和其前輩巴特的觀點作說明。我先簡單交代巴特思想的大方向。為避免以人的角度去掌控神,巴特提出「神是絕對的他者」;如此,神與世界便有一無限距離。在這距離下,基督的存在結構便傾向是三一論的內在結構,多於是基督承擔世人苦罪的、人間的社群結構。因強調三一論的內在結構,在巴特的神學倫理學裡,倫理命令便是神的旨意的直接頒布,與世界的當下情勢並沒結構上的關連。潘霍華以「教會論」來處理啟示論、基督論和倫理學,便是反對巴特這種「離地」的思考,也反對那些完全與世事無關的基督教信仰。

  在潘霍華眼中,神藉基督向我們啟示的,就是「神人二性」的基督,這基督由始至終都將「神」和「世界」扭在一起。神不是「遠在他方」的「超越者」,「神的超越就是在我們的生命中間」。5 神非不可觸摸,基督就是在教會群體中存在。神的倫理命令不是由天而來,而是來自教會所身處的當下情境裡,這情境要求教會按神的真理、以基督的代贖性、在聖靈的引導下作出「為他人而活」的回應。簡言之,潘霍華藉「教會群體」讓基督在地上變得可見,讓基督的生命結構(代贖性)有渠道可活現出來,讓神的命令在教會群體當下的具體處境中被聆聽。潘霍華力圖將「神」和「世界」連結起來,反對那種將「神」和「世界」截然二分的信仰觀,反對那種遠離「塵世」的屬靈觀。用他後來《倫理學》一的講法來說:「不存在兩種實在,而只有一種實在……基督的實在包含世界的實在於其中……想要成為『屬乎基督的』卻不『屬乎世界的』;或希望『屬乎世界』卻看不見及不認識『世界在基督中』,就是否認神在耶穌基督中的啟示。因此,沒有兩個領域,只有一個基督——實在(Christ-reality)的領域,在其中,上帝的實在和世界的實在合而為一。」6 讓「神」和「世界」連接起來的中介,當然是基督。惟有透過教會群體,這基督才有臨在的場域。

對香港教會的意義
  潘霍華這種教會論,對今天的香港教會有何意義?

  一.教會的終極身分,是基督的身體,沒有其他身分,沒有自設的議程。教會要做的,是讓基督活現出來。

  二.基督在甚麼情況下變得可見?基督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當基督為他人被高舉在十架上時,祂變得清晰可見。為他人而活,就是「代贖性」,這是教會群體的存在結構,也就是教會群體的基督論結構。「惟當教會為他人而活時,它才是教會」。7 教會從來不是為自己而活,而是為世人而活的。當教會活出這種「代贖性」時,基督便透過教會的生活呈現出來。

  三.基督是為具體的世人而 死的,教會也同樣為具體的世人而活。神的旨意不在甚麼地方,就在教會所身處的世界處境中。神和世界,在基督裡已然合一。離開世界的具體需要,無所謂神的要求。教會是在具體的塵世處境中聆聽到尋求幫助的具體呼聲,基督會回應這些呼聲,這些呼聲變成基督呼喚我們回應的呼聲。塵世的呼喚,林林總總,包括經濟的、社會的、政治的呼喚,呼喚著仁愛與正義。試圖遠離這些呼喚,而安穩在某種「屬靈」光景裡,則教會不成教會,因為在這時,教會已不能像基督一樣,「神人二性地」與世界連在一起,並為「世人」而活。遠離塵世,即遠離基督,如此,教會便無法聆聽到神在世界的情境中給我們的倫理呼喚。聽不到這呼喚,教會便無法活出基督的「代贖性」,也因而失去教會性。教會的存在,就是立足塵世,回應身邊各種呼喚,在回應中,活出基督的「代贖性」,讓基督透過教會群體臨在這塵世中。

  總的來說,潘霍華的教會觀,是讓教會正視自己在塵世生活中的責任,在回應種種責任時,教會讓基督在世上臨在。基督的臨在,讓世人看到神的真實,並讓世人領悟到基督那「為他人而活」的生命的永恆意義。
 
(作者是香港神學院神學及倫理學副教授)

註釋:
  1. D.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ed. Eberhard Bethge, trans. Reginald Fuller and others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Inc., 1997), p.279.
  2. 為了方便理解,本人翻譯這觀念時加了「這形式」三字。這觀念散見於《聖徒相通》一書,較重要的段落,參見D. Bonhoeffer, Sanctorum Communio: A Theological Study of the Sociology of the Church, ed. Clifford J. Green,trans. Reinhard Krauss and Nancy Lukens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8 ), pp. 121 , 141 , 190 -191, 207, 231ff.
  3. Bonhoeffer, Sanctorum Communio, pp.134-141. 在本文裡加上引號的文字,是原文字句。
  4. Bonhoeffer, Sanctorum Communio,p.191.
  5.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p.282.
  6. Bonhoeffer, Ethics, ed. C. Green, trans. Reinhard Krauss and others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05),p.58. 強調字眼為原文所有。
  7.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p.382.
  •  
中國信徒佈道會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網頁設計及維護:自由策劃有限公司。
免責條款 | 私隱政策